內蒙古蒙達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聚達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2022年度氫氧化鈣脫硫劑寄售一標段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1-11-3-436
項目所在地區(qū):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樹林召鎮(zhèn)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2年度氫氧化鈣脫硫劑寄售,招標人為內蒙古蒙達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聚達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 企業(yè)自籌或財政專項資金,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2022年度氫氧化鈣脫硫劑寄售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所采購的2022年全年氫氧化鈣脫硫劑(脫硫用)使用在#1-8機組脫硫設施,全廠平均預估月用量19833.33噸。
氫氧化鈣脫硫劑的供應由專用氫氧化鈣脫硫劑粉灌裝車運送,利用灌裝車壓縮機將脫硫劑由罐裝車輸入指定的倉內。
一期設計一座粉倉,有效容積:480m3。
二期設計一座粉倉,有效容積:480m3。
三期設計一座粉倉,有效容積:650m3。
四期設計兩座粉倉,有效容積:1170m3/座
2.1交貨地點:招標方指定地點。
2.2交貨期:2022年全年,合同簽訂后自通知乙方之日起3天內將產品送到現場,保證不中斷供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礦山企業(yè);或電石渣等脫硫劑加工生產企業(yè);1.1礦山企業(yè)須提供有效的①采礦許可證②安全生產許可證;1.3電石渣脫硫劑加工企業(yè)需提工廠環(huán)評通過的證明文件。
3.2 .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近年(合同簽訂日期為2018年10月1日至今)至少兩份氫氧化鈣脫硫劑銷售合同業(yè)績(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
3.2 .3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
3.2 .4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
3.2 .5其他條件:每個投標人須同時參與本項目兩個標段投標,但只允許中一個標段。每個標段單價報價必須一致,不得有偏差,否則其投標將會被否決。兩個標段有效報價均最低的投標人,推薦其為一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二標段目自動放棄第一中標候選人。二標段推薦有效報價次低的投標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與此同時,若兩個標段評標委員會推薦的第一中標候選人投標報價相互之間的價差超過5%,招標人定標時,將本著節(jié)約成本、合理配置資源的原則充分考慮,不排除因同一項目不同標段投標報價相互之間的價差超過5%而重新招標的情況發(fā)生。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2月2日9:00起至 2021年12月9日17:00止。
招標編號:HNZB2021-11-3-436
項目所在地區(qū):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樹林召鎮(zhèn)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2年度氫氧化鈣脫硫劑寄售,招標人為內蒙古蒙達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聚達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 企業(yè)自籌或財政專項資金,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2022年度氫氧化鈣脫硫劑寄售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所采購的2022年全年氫氧化鈣脫硫劑(脫硫用)使用在#1-8機組脫硫設施,全廠平均預估月用量19833.33噸。
氫氧化鈣脫硫劑的供應由專用氫氧化鈣脫硫劑粉灌裝車運送,利用灌裝車壓縮機將脫硫劑由罐裝車輸入指定的倉內。
一期設計一座粉倉,有效容積:480m3。
二期設計一座粉倉,有效容積:480m3。
三期設計一座粉倉,有效容積:650m3。
四期設計兩座粉倉,有效容積:1170m3/座
2.1交貨地點:招標方指定地點。
2.2交貨期:2022年全年,合同簽訂后自通知乙方之日起3天內將產品送到現場,保證不中斷供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礦山企業(yè);或電石渣等脫硫劑加工生產企業(yè);1.1礦山企業(yè)須提供有效的①采礦許可證②安全生產許可證;1.3電石渣脫硫劑加工企業(yè)需提工廠環(huán)評通過的證明文件。
3.2 .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近年(合同簽訂日期為2018年10月1日至今)至少兩份氫氧化鈣脫硫劑銷售合同業(yè)績(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
3.2 .3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
3.2 .4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
3.2 .5其他條件:每個投標人須同時參與本項目兩個標段投標,但只允許中一個標段。每個標段單價報價必須一致,不得有偏差,否則其投標將會被否決。兩個標段有效報價均最低的投標人,推薦其為一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二標段目自動放棄第一中標候選人。二標段推薦有效報價次低的投標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與此同時,若兩個標段評標委員會推薦的第一中標候選人投標報價相互之間的價差超過5%,招標人定標時,將本著節(jié)約成本、合理配置資源的原則充分考慮,不排除因同一項目不同標段投標報價相互之間的價差超過5%而重新招標的情況發(fā)生。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2月2日9:00起至 2021年12月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