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電力鴛鴦湖二期固廢綜合利用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寧夏鴛鴦湖第二發(fā)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鴛鴦湖公司) 2×1100MW 發(fā)電機組,鴛鴦湖電廠二期廠址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所轄靈武市境內的磁窯堡鎮(zhèn)東北約2公里,北距307國道約4.0公里,東臨磁窯堡供水站。廠址西距靈武市約34公里,距離銀川市約64.5公里,廠址位于沙漠低丘陵間剝蝕地。廠址自然標高為1312.3~1330.5m。廠址占地大部分為半沙漠化荒地。招標人二期工程容量2×1100MW燃煤間接空冷機組。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招標范圍:本采購標的的服務范圍為負責鴛鴦湖公司粉煤灰、鍋爐爐渣、脫硫石膏的綜合利用及處置拉運工作。本項目固廢總產量按照一期167.8萬噸/年(其中粉煤灰、爐渣、石膏比例約為6:2.2:1.8),最終以當年實際量為準。(1)投標人對招標方所產生的全部粉煤灰、鍋爐爐渣、脫硫石膏須100%綜合利用率,并出具真實有效綜合利用證明(包括跨省備案手續(xù)及證明),不得私拉亂倒造成法律及環(huán)保事件。(2)如確實無法綜合利用時,在保證全年綜合利用率不小于85%的前提下,可根據生產需要自行排放至寧東3號綜合渣場((該灰場屬于寧東管委會統(tǒng)一管理,距電廠約8公里),投標方須承擔進入寧東3號渣場粉煤灰、鍋爐爐渣、脫落石膏所有處置費,招標方代為結算寧東3號渣場處置費,并在其結算款中予以扣除,(如遇政策調整,階梯收費按國家或政府最新標準執(zhí)行,招標方年度渣場處置固廢所產生的固廢基準費、階梯費費用全部由投標人承擔。)(3)投標人負責所有粉煤灰、鍋爐爐渣、脫硫石膏的操作及裝卸、拉運工作。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4個月,計劃開始日期2024年1月1日,計劃結束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1.4服務地點:鴛鴦湖公司生產現(xiàn)場。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期(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固體廢棄物(灰渣或粉煤灰或爐渣或石膏均可)的處置或運輸或綜合利用或銷售的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0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09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