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標條件
內蒙古華電氫能科技有限公司氫氣運輸服務項目項目已批準,招標人為內蒙古華電氫能科技有限公司,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內蒙古包頭市達茂旗巴潤工業(yè)園區(qū)
2.2 項目規(guī)模:內蒙古華電包頭市達茂旗20萬千瓦新能源制氫工程示范項目由風光電、儲裝置、制氫站及儲氫設施四部分組成氫主要采用堿性電解槽電解技術,制氫規(guī)模12000Nm/h項目規(guī)劃年制氫7800t 。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2023年11 月1日起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CHDTDZ046/16-QT-09601 |
內蒙古華電氫能科技有限公司氫氣運輸服務項目 |
內蒙古華電氫能科技有限公司氫氣運輸服務項目,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
1000 |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內蒙古華電氫能科技有限公司氫氣運輸服務項目】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其經營范圍許可危險貨物運輸“2類1項(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或者包含氫氣。
8.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至少2項危險貨物“2類1項”或氫氣運輸服務業(yè)績,并需提供業(yè)績合同掃描件(每個掃描件均應包括合同封面、采購范圍、簽字蓋章頁等主要內容,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9.招標人不接受2020、2021、2022年連續(xù)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0.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11.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3-11-13 07:57到2023-11-20 17:00。
5.1 遞交截止時間: 2023-12-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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