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標條件
喀什華電2×66萬千瓦熱電聯產項目臨建工程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新疆自治區(qū)喀什地區(qū)喀什地區(qū)喀什市世紀大道118號
2.2 項目規(guī)模:2×600MW等級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本標段工程計劃開工日期為 2024年1月1日,計劃完工日期為2024年5月25日,計劃工期暫定為145日歷天(以招標方批準的開竣工日期為準或以技術規(guī)范為準或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主要包括臨建區(qū)域建筑物拆除、表土清理、場地平整施工;臨建辦公區(qū)和建設場地臨時道路施工 (含預埋管);廠區(qū)東側運煤道路改建(包括原有道路拆除、改建道路路基處理);臨時圍欄,臨時大門及人車閘機、臨時警衛(wèi)室采購及施工;門禁可視化監(jiān)控、天眼系統(tǒng);臨時排水溝、施工現場衛(wèi)生間采購及施工;施工臨建辦公區(qū)、代保管倉庫、安全體驗館(含設備)總體規(guī)劃、設計、施工(含裝修),及房屋內部水、電、暖通系統(tǒng)的設計、采購及施工;施工現場用水設施采購安裝、施工現場臨時消防管網采購及施工;臨建辦公區(qū)生活污水、消防水管及生活水管網等采購及施工;臨時電源2座預制艙及電纜、附件等的采購及施工;施工用電2臺箱變及電纜、附件等的采購及施工,施工現場照明采購及施工等。
除明確由招標人提供的設備、材料外,其他為保證本項目安全、高質、高效完成的設備材料、機具、安裝施工及相關工程服務等均在投標人負責范圍之內。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內容,具體施工項目及工程量以招標人提供的設計資料(如工程量清單、技術規(guī)范書)為準。
具體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CHDTDZ012/23-SG-00101 |
臨建工程 |
具體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
1000 |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臨建工程】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若換證期間,需提供發(fā)證機關證明)。
9.投標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簽訂時間為準)應提供不少于2項臨建工程施工或建筑工程施工業(yè)績。所有投標業(yè)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范圍頁、簽字蓋章頁、技術協(xié)議。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3-12-04 13:28到2023-12-09 17:00。
5.1 遞交截止時間: 2023-12-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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