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康恒口示范區(qū)100MW光伏發(fā)電站位于陜西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區(qū),于2023年3月進行首批并網,并網容量為20MVA。目前該項目正在陸續(xù)并網,最終并網容量為100MVA。
2.1.2招標范圍:負責安康恒口示范區(qū)100MW光伏發(fā)電站所有發(fā)電設備、輸變電設備、配電設備、生產生活設施、建筑物、道路等資產的運行維護、日常管理及協(xié)助光伏區(qū)農業(yè)種植及運維(約3000畝)等,保持設備的良好狀態(tài),確保設備安全、穩(wěn)定、經濟運行。外委單位現場派駐8名運維人員(含管理人員、運維人員、司機)。
2.1.3服務期限:三年。
2.1.4質量要求:滿足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滿足國家和陜西相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及電網要求,滿足國華投資公司相關安全、技術等相關管理要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其中許可范圍包含承修類三級及以上、承試類三級及以上。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光伏電站維護的合同業(yè)績1份,且合同已執(zhí)行完成的服務期不低于1年。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維護合同為框架協(xié)議,則維護滿1年及以上的相關完工證明符合要求)。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光伏電站運行維護項目負責人業(yè)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yè)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投標單位任命文件(后補無效)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同時須提供項目負責人在投標單位的勞動合同或近12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投標人擬投入人員同時具有有效期內的低壓電工證和高處作業(yè)證(高出按照、維護、拆除)人員不少于3人,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員證的不少于1人。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因本項目為農光互補項目,投標單位承擔的項目農業(yè)部分的運維要求,需滿足當地有關部門每年對于農業(yè)部分的驗收要求,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農業(yè)部分運維承諾函》,未提供或修改承諾內容的,投標將被否決。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2-08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2-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