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1.光伏電站
本工程利用購物中心屋面安裝光伏太陽能電池組件, 購物中心屋頂為混凝土屋面。本工程采用“自發(fā)自用、余電上網”模式,接入方案采用 10kV 方式接入。
本項目擬采用單晶硅 605Wp 光伏組件,屋頂分布式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共安裝 3644 塊單晶硅 605Wp 光伏 組件,裝機容量 2204.62kW。每 28 片組件連接成一個組串,22 串接入一臺 300kW 逆變器,共計 6 臺組 串逆變器接入 2 臺 1000kVA 箱式變壓器。每臺逆變器輸出電壓為 800V 三相交流電,通過斷路器接到升 壓變壓器的低壓側, 經升壓箱變升壓至 10kV 高壓, 再以 1 路光伏集電線路接至光伏 10kV 母線, 再經計量后以 1 回 10kV 線路接至購物中心配電房內 10kV 母線,實現(xiàn)用戶側并網。
本工程根據光伏組件的分布情況擬以 1 個并網點接入, 具體以接入系統(tǒng)審查意見為準。并網點配置無功補償裝置 500kvar。
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設 10kV 預制艙 1 座, 內設置光伏進線柜 1 面, SVG 柜 1 面, 母線 PT 柜 1 面、站用變柜 1 面、計量柜 1 面、光伏出線柜 1 面。
10kV 預制艙設置在購物中心屋頂停車場上。
2.能量管理系統(tǒng)
配置二次設備預制艙 1 臺,艙內配置包含光伏監(jiān)測系統(tǒng)。
本工程開關站為 10kV 電壓等級, 以 10kV 就近接入用戶側電網。電站的調度管理方式為無錫市調度 管轄。電站采用以計算機監(jiān)控系統(tǒng)為基礎的監(jiān)控方式。電站配置一套計算機監(jiān)控系統(tǒng), 并具有遠動功能, 根據調度運行的要求實現(xiàn)對電站的控制、調節(jié), 本站采集到的各種實時數據和信息, 經處理后可傳送至 上級調度中心。同時配置集控監(jiān)控設備, 電站信息同時上送至江蘇公司集控中心, 由集控中心統(tǒng)一運維
管理。
3.10kV 線路
10kV 集電線路按 1 回 10kV 線路設計。電纜敷設方式采用地埋穿管敷設方案, 埋設深度不小于 0.8
米。從 10kV 預制艙到 10kV 配電室優(yōu)先利用既有電纜通道,不能滿足條件時,采用地埋穿管方式。
站內通信光纜與集電線路同路徑敷設。
項目地點和概述: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qū)潤發(fā)購物中心。
2.2 招標范圍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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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包名稱 |
招標范圍 |
計劃工期/服務期 |
招標信 息服務 費(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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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潤發(fā)購物中 心屋頂分布式光 伏綜合智慧能源 項目(綜合智慧 零碳電廠單元系 統(tǒng)) EPC 總承包 |
完成無錫潤發(fā)購物中心屋頂分布式光伏綜 合智慧能源項目(綜合智慧零碳電廠單元 系統(tǒng)) EPC 總承包的設計、采購、施工, 具 體包括但不限于:前期配合、勘察設計、 工程、設備和材料采購(光伏組件、逆變 器甲供,除光伏組件、逆變器外的其他設 備由投標人進行采購、安裝及質保服務, 招標人審定)、建筑安裝工程、調試、并網、 驗收、培訓、移交生產、性能保證、工程 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以及其他項目并網所 需的工作,并在質量保修期內負責修復由 承包方施工質量、施工工藝以及提供材料 所引起的所有故障和缺陷。 1)工程勘察、設計:包括現(xiàn)場勘查及測量, 確保用戶屋頂資源條件符合國家、行業(yè)等 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要求,勘察、設計 (包括光伏組件至并網點的全部工程勘察、 接入系統(tǒng)方案設計、施工圖、竣工圖)及 所必須的審查服務; 2)設備材料采購(含運輸、卸車、保管場 地):包括支架、電纜、配電設備、消防設 備、監(jiān)控系統(tǒng)、接地材料、屋面防水加固 材料(如需)、現(xiàn)場安全標識、企業(yè)標識等 (光伏組件、逆變器甲供,除光伏組件、 逆變器之外的所有設備由投標人采購,發(fā) 包人審定); 3)工程施工:包括現(xiàn)場施工、安裝、試驗 及檢查測試、屋面防水加固(如需)、臨時 用地、設備轉運和保管,施工過程所有對 外協(xié)調和糾紛處理; 4)調試并網:負責本項目通過招標方及相 關部門驗收:系統(tǒng)調試、試運行及供電手續(xù) 辦理、購售電協(xié)議簽訂等全部并網驗收及 接入工作等; 5)工程驗收:依據國家政策開展相關專項 驗收、竣工驗收,包括消缺、驗收、交付 投產、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移交等。 6)工程質保: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 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和雙方約定,承擔 本項目質量保修責任。 |
計劃工期: 60 日歷 天 計劃開工日期: 2024 年 2 月 20 日 計劃竣工日期: 2024 年 4 月 20 日 |
1000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資格。
2.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定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
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財務狀況:經營狀況良好。
4.業(yè)績要求:
近 5 年內(從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截標時間) 投標人應具有至少 1 個已完成的屋頂光伏電站 EPC 總承包
或施工總承包業(yè)績。 (以合同驗收時間或完工證明文件載明時間為準)
(投標人須提供證明業(yè)績的合同掃描件, 掃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頁、工程范圍、項目容量、發(fā)包方聯(lián)系方
式、合同簽訂時間、甲乙雙方蓋章頁、用戶證明等)
5.信譽:(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2) 未在“信用中國 ”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請投標人自行查詢相關
網站,并將查詢情況截圖附投標文件內)
6.項目經理:擬派的項目經理應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
格證書(B 證)。應具有類似業(yè)績經歷。
7.其他要求:
1)投標人近 18 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投標人分公司、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本條按照等同化原則進行要求);近 12 個月在系統(tǒng)未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4)近 36 個月內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對于集團公司紀檢監(jiān)察機構查辦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賄企業(yè)以及行賄人實際控制的企業(yè),納入涉 案供應商“黑名單 ”管理的供應商, 實行一票否決制。未被列入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單 ”;未被列入供應商不良名錄。
8.聯(lián)合體投標人: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xiàn)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4 年 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 月 21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