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新能源有限公司駕駛服務外包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nèi)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新能源有限公司駕駛服務外包
2.1.2招標范圍:
(1)服務范圍包括安徽省合肥市、來安縣楊郢鄉(xiāng)、鳳陽縣府城鎮(zhèn)、定遠縣定城鎮(zhèn)、全椒縣馬廠鎮(zhèn)、宿州市解集鄉(xiāng)解街村、明光市澗溪鎮(zhèn)、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qū)、含山縣清溪鎮(zhèn)、郎溪縣建平鎮(zhèn)、繁昌縣峨山鎮(zhèn)、六安市霍邱縣、天長市等安徽區(qū)域所屬各公司所在地的駕駛服務,以及根據(jù)招標人業(yè)務活動需要出差的駕駛服務。
(2)主要服務內(nèi)容為根據(jù)招標人的工作安排,負責招標人各種車輛駕駛、人員接送等工作,確保安全文明行車。
(3)定期對車輛進行常規(guī)檢查,經(jīng)常檢查車輛主要部件,愛護車輛,保持車內(nèi)外整潔衛(wèi)生。
(4)辦理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清洗、維修、加油(充電)、年審、保險等車輛相關工作,及時登記好車輛管理等相關臺賬。
2.1.3服務期限(服務):合同簽訂后1年 。
2.1.4質(zhì)量要求:
(1)人員配備:確保根據(jù)招標人對駕駛服務人員的要求和數(shù)量足額配備駕駛服務人員,要求本部及各場站共配備19名駕駛服務人員,并根據(jù)本部、場站實際工作量情況隨時調(diào)整人員配置數(shù)量,具體以實際為準。配備的駕駛服務人員應熟悉新能源場站情況,具有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和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不得影響投標人正常工作運轉(zhuǎn)。
(2)投標人應在項目所在地具有固定辦公場所,配備項目負責人,對所提供的駕駛服務人員進行有效管理,并及時與招標人做好各項工作銜接,負責按照招標人要求完成相應的駕駛服務,并對駕駛服務的成果和質(zhì)量直接承擔責任。
(3)投標人應承諾遵守《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guī)定,保證遵守有關國家勞動法律、法規(guī)。負責與外包服務人員之間建立勞動合同關系,包括與外包服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及時向招標人報備1份)、繳納社會保險、意外險、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等。外包服務人員工資不低于服務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外包服務人員與公司(采購人)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或其他用工關系。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zhì)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zhì)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21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駕駛服務或包含駕駛服務外包的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4-1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4-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