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安徽公司新能源公司滁州瑞達一、二期12MWP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EPC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安徽新能源投資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積極落實新能源發(fā)展建設的目標任務,擬利用安徽省滁州市滁州瑞達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廠區(qū)內約10.885萬平方米廠房屋頂建設光伏電站。項目選址在安徽省滁州市銅陵路東路327號。場區(qū)中心地理位置約為北緯32.34°、東經118.42°。本項目規(guī)劃總裝機容量為直流側12.082MWp,交流側10.24MW,共計安裝20653塊HPBC電池技術585Wp單晶硅太陽能電池組件,每26塊組件一串,若干組串接入一臺320kW組串式逆變器,逆變器安裝總功率10.24MW,通過2500kVA/3150kVA箱式升壓變壓器升壓至10kV,經新建10kV預制艙式開關站后接入廠區(qū)原配電房10kV母線,實現并網,本項目共2個10kV并網點。項目發(fā)電類型為“自發(fā)自用,余電上網”。
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包括但不限于:擬建光伏屋頂進行承載力復核驗算并出具評估報告、屋面防腐防水修復、分布式光伏發(fā)電、檢修及運輸道路、施工用電和用水臨建設施、環(huán)境保護和水土保持設施等整個工程項目的工程勘察設計(含初步設計及相關評審)、設備及材料采購、制造、供貨、運輸及儲存、土建、安裝、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tǒng)調試、涉網調試、試運行、辦理并網手續(xù)、調度及供電手續(xù)、消缺、培訓、竣工驗收和最終交付投產、保修和售后服務等,同時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擬建光伏屋頂的防水工作、建設期整個項目保險(包括建筑、安裝、設備、投標人人員及第三方人員)、依法合規(guī)處置項目施工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固廢及危廢并做好臺賬記錄;工程驗收(包含水保、安全設施、環(huán)保、消防、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等各項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
工期:整體計劃工期90個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交初步設計)。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6MWp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6MWp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6MWp及以上光伏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6MWp及以上光伏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05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6-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