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標范圍與項目概況
1.1.1 招標范圍
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技術咨詢服務。
1.1.2 項目概況
1.1.2.1 項目地點:
大基地項目位于青海省東部與西部區(qū)域,海拔高程約為 2700 3900m。場址區(qū)內地勢開闊,道路路況良好,對外交通便利。
1.1.2.2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1)光伏項目:
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光伏規(guī)模約為 800 萬千瓦,按照集約化布置原則,選址 于項目所實施區(qū)域沙化土地上。計劃每 100MW 建設 1 座 35kV 匯集站。每座 35kV 匯集站經 2 回 35kV 線路接入 330kV 升壓站,每座 330kV 升壓站經送出線路接 入基地規(guī)劃的 750kV 變電站 330kV 側。
(2)風電項目:
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風電部分裝機約 900 萬千瓦,在青海省東部與西部區(qū)域 作為本階段主要場址。風電配套建設 11 座 330kV 升壓站。每臺風電機組設置 1 臺 35kV 箱變,由35kV 線路接入 330kV 升壓站,330kV 升壓站經送出線路接入 750kV 變電站 330kV 側。
(3)光熱項目:
裝機容量為 200MW,采用自然循環(huán)蒸汽發(fā)生系統(tǒng),配置 8h 儲熱系統(tǒng),并設 置 20MW 熔鹽電加熱器。定日鏡場采用環(huán)形布置,鏡場總采光面積 80×104m2。 吸熱器位于吸熱塔頂,采用立式外露管式設計。站內升壓至 330kV,通過 1 回 330kV 線路送出。
以上工程量按最終確定的設計文件工程量為準。
1.2 主要工作內容及成果資料提交
1.2.1 主要工作內容
負責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對設計單位編制的“青海省沙戈荒大基地新能源項目 900 萬千瓦風電、800 萬千瓦光伏、20 萬千瓦光熱(含330kV 匯集站、儲能、匯集線路、330kV 送出 線路)公共基礎設施輸電線路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相關專題研究報告”進行審查;
2.以現場方式組織召開評審會進行評審; 3.提交書面最終評審意見;
4.報告審查結果需結合公司《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指南》 要求出具;
5.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內容、評審結果需獲得公司認可。
1.3 項目實施地點及工期
1.3.1 項目實施地點:詳見項目概況。
1.3.2 工期要求:
合同簽訂生效,招標人提交資料后 15 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部工作(具體以設 計院對報告修改情況為準)。
1.4 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甲方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5 投標人資格要求
1.5.1法人資格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jiān)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 納稅人資格的企業(yè),具有承擔審查本項目咨詢服務能力的單位,且未被列為失信 被執(zhí)行人的單位。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讓和分包。
1.5.2商業(yè)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情形,具體認 定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5.3人員要求
投標人須具有至少 3 名取得高級(含高級)以上職稱的全職工作人員,作為 審查主持人和主要審查人員。
1.6 業(yè)績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近五年內大型新能源基地類項目可研評審或編制業(yè)績(須附合 同業(yè)績證明材料)。
1.7 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 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8 招標文件的獲取
1.8.1 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 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 受現場購買。
1.8.2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發(fā)售時間為:2024 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8 月 5 日。 熱線服務: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