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青洲六海上風電場施工輔助母船應急保障服務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市場承攬,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陽江青洲六海上風電場項目中心點離岸距離為52km,水深范圍約36m~46m。青洲六項目規(guī)劃裝機1000MW,風場采用18回66kV集電線路接入330kV交流海上升壓變電站66kV側母線,經(jīng)330kV交流海上升壓變電站升壓站至330kV后經(jīng)3回330kV海纜送出。
為保障 陽江青洲六海上風電項目安全生產(chǎn),提高應急救援情況下的人員撤場能力,結合廣東陽江區(qū)域海上作業(yè)需求,需對施工輔助母船應急保障服務進行采購。初步考慮服務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實施,租賃期暫定5個月?,F(xiàn)根據(jù)相關計劃安排,需開展施工輔助母船應急保障服務項目的招標采購工作。
2.2 招標范圍
結合廣東陽江青洲區(qū)域海上作業(yè)需求,采購施工母船應急保障服務,提供的應急保障服務于青洲六項目海域,適應青洲海域海況、抗風浪等級強、耐波性好、帶DP2及以上動力定位系統(tǒng)及配置主動波浪補償裝置,該船舶主要用于本項目海上施工期間的作業(yè)人員運送、海上生活支持、海上物資補給、海上守護救助以及并網(wǎng)調試支持配合等服務,同時需滿足風場防臺及并網(wǎng)調試需求。
施工輔助母船基本技術參數(shù)要求:船舶總長不小于70米、船寬不小于16米、甲板面積不小于400㎡??癸L能力不低于七級,船舶動力定位系統(tǒng)為DP2及以上、應配置主動波浪補償裝置(主動波浪補償廊橋或主動波浪補償?shù)鯔C),同時輔助母船上應配備1~2名專職醫(yī)生,乘坐人數(shù)不低于12人。
2.3 服務期限
施工輔助母船租賃服務期暫定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共計5個月,具體租賃期以招標人動員復員指令為準,投標人提供的海上施工輔助母船在指定實施期內進入到項目海域服務。如招標人作業(yè)計劃有所調整,則投標人需根據(jù)招標人調整后的工期要求,調整進場計劃,確保投標船舶資源按期順利進入項目海域。
2.4 項目承包方式
本項目采用固定單價承包方式,服務期內按照實際服務時間和投標月服務單價據(jù)實結算,應急保障服務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動復員費、船員工資、船舶及人員保險、營運費、港務費、物資上船費用、航道費、燃油費、水費、維修費、相關手續(xù)辦理等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業(yè)績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或證明材料落款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個海上守護服務或海上風電并網(wǎng)調試支持的業(yè)績(須提供合同證明材料或其他證明材料)。
(3)人員要求:船長需持有相應船舶等級的海船船員適任證書,船員配備滿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要求。
(4)信譽要求:未處于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限制投標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5)財務要求:2022年、2023年無連續(xù)虧損(須提供2022年、2023年經(jīng)審計的財務報表)。
(6)其他要求:擬提供服務的船舶要求為自有或租賃船舶(如為租賃船舶,須提供船舶租賃協(xié)議,且租賃期須覆蓋本項目服務期限),船舶應按規(guī)定取得《船舶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有效期須覆蓋服務期限)、《船舶國籍證書》、《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和船舶保險及所有權證書。船舶總長不小于70米、船寬不小于16米、甲板面積不小于400㎡。船舶動力定位系統(tǒng)為DP2及以上、應配置主動波浪補償裝置(主動波浪補償廊橋或主動波浪補償?shù)鯔C),設計航速不低于10節(jié),船體為鋼質材料(需提供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其中設計航速需提供船舶建造質量證明書或船舶試航報告或船舶設計圖紙或技術規(guī)格書或其他證明材料)。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從2024年8月8日9時00分到2024年8月14日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