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段包編號:D15
項目所在地區(qū):內蒙古自治區(qū)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右旗境內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為內蒙古能源錫西90萬千瓦時獨立儲能電站儲能系統(tǒng)設備采購項目,項目資金已經落實,招標人為內蒙古能源集團蘇尼特右旗電儲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內蒙古能源集團4個儲能項目儲能系統(tǒng)設備采購(標段二:內蒙古能源錫西90萬千瓦時獨立儲能電站儲能系統(tǒng)設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內蒙古能源錫西90萬千瓦時獨立儲能電站項目擬建場址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右旗賽汗塔拉鎮(zhèn)東側,地勢平坦,交通較為便利。規(guī)劃建設總規(guī)模450MW/900MWh 儲能系統(tǒng),本期一次建成,擬采用磷酸鐵鋰電池儲能系統(tǒng)。
儲能項目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升壓站匯集儲能后通過單回220kV線路接入錫西500kV變220kV側。本項目最終的接入系統(tǒng)方案以接入系統(tǒng)審查紀要為準。
本項目為新建獨立儲能電站,儲能系統(tǒng)設備均采用集裝箱安裝方案。
2.2設備交貨期:
2.2.1 內蒙古能源集團磴口電儲新能源項目:
2.2.2 內蒙古能源錫西90萬千瓦時獨立儲能電站:
合同簽訂后40天內交貨到現(xiàn)場。
2.2.3 內蒙古能源阿拉善盟300MW_600MWh儲能項目:
2.2.4 巴彥烏拉構網型儲能:
合同簽訂后40天內交貨到現(xiàn)場。
招標人根據(jù)實際工程進度對交貨進度進行調整,投標人必須響應。
2.3 交貨地點:
2.3.1 內蒙古能源集團磴口電儲新能源項目:
2.3.2 內蒙古能源錫西90萬千瓦時獨立儲能電站:
內蒙古自治區(qū)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右旗境內項目現(xiàn)場。
2.3.3 內蒙古能源阿拉善盟300MW_600MWh儲能項目:
2.3.4 巴彥烏拉構網型儲能:
2.3招標范圍:
2.3.1本次招標范圍為儲能系統(tǒng)所需設備的供貨及指導安裝,設備調試,配合竣工驗收,并配合協(xié)調并網驗收合格手續(xù)等,包括但不限于儲能系統(tǒng)電池簇、PCS、EMS、干式變壓器、直流匯流設備、集裝箱及箱內配套設施(如溫控、通風管道、配電、消防、安防、照明、材料等,同時考慮防火阻燃要求)、儲能系統(tǒng)設備間電纜及通信線纜等設備及供貨范圍內設備元件的選擇、設計、制造、提供圖紙資料、出廠試驗、供貨、包裝、發(fā)運、現(xiàn)場交貨、指導安裝、現(xiàn)場調試、性能試驗、配合交接試驗、配合相關單位驗收等?,F(xiàn)場設備交接試驗由招標人負責完成,投標人進行配合。
其中電池簇包含儲能電池、電池插箱、電池管理系統(tǒng)(以下簡稱BMS)和電池架、高壓箱、配套附件及直流電纜。儲能電池采用全新磷酸鐵鋰電池。
此外,投標人應提供儲能系統(tǒng)相關圖紙,包括但不限于儲能系統(tǒng)各設備布置圖、電氣連接圖、通訊系統(tǒng)圖及其它供貨范圍內的圖紙。
本次招標采用1500V儲能系統(tǒng)設計方案,并網電壓等級為35kV。
2.3.2本項目中儲能系統(tǒng)35kV高壓側之間至并網點電纜及附件由招標人提供并敷設、安裝。
一次分界點:儲能系統(tǒng)集裝箱內設備之間、集裝箱與集裝箱之間的電纜及附件由投標人提供,儲能系統(tǒng)至招標人其它廠家供貨設備間的電纜及附件由招標人負責提供,所有電纜的敷設、接線以及系統(tǒng)調試等其它工作由招標人負責。
次分界點:投標人供貨的儲能系統(tǒng)設備之間的電纜、通訊線纜及附件由投標人提供,儲能系統(tǒng)至招標人其它廠家供貨設備間的電纜及附件由招標人負責提供,所有電纜的敷設、接線以及系統(tǒng)調試等其它工作由招標人負責。
調試分界:投標人應按照當?shù)卣块T及地方電網公司要求,配合竣工驗收、配合招標人完成消防驗收、配合協(xié)調并網驗收合格手續(xù)等工作,驗收費用由招標人負責。
2.3.3 招標容量
2.3.3.1 內蒙古能源集團磴口電儲新能源項目:505MW/1010MWh
2.3.3.2 內蒙古能源錫西90萬千瓦時獨立儲能電站:450MW/900MWh
2.3.3.3 內蒙古能源阿拉善盟300MW_600MWh儲能項目:300MW/600MWh
2.3.3.4 巴彥烏拉構網型儲能:200MW/400MWh
2.3.4 標段劃分
本次招標分為四個標段,標段一為內蒙古能源集團磴口電儲新能源項目;標段二內蒙古能源錫西90萬千瓦時獨立儲能電站;標段三為內蒙古能源阿拉善盟300MW_600MWh儲能項目;標段四為巴彥烏拉構網型儲能。
本標段為標段二
2.5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shù)量、技術規(guī)格:詳見各個項目技術規(guī)范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 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 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 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需提供承諾);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需提供承諾)或內蒙古能源 集團相關文件(詳見附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 定的因其產品、施工或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 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諾);
(4)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 (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需提供承諾并附網站查詢截圖);
(5)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 失信主體。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已從名單內移出的除外。“中國執(zhí) 行 信 息 公 開 網 zxgk.court.gov.cn ” 、 “ 信 用 中 國 網 站 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供承諾并附網站查詢截圖);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在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 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需提供承諾)。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儲能系統(tǒng)集成商在中國境內具有累計不低于5GWh磷酸鐵鋰電池儲能系統(tǒng)集成業(yè)績(業(yè)績證明文件應能夠充分反映供貨合同雙方名稱、項目名稱及簽章、設備名稱、規(guī)格容量、簽訂日期等關鍵內容,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張合同履約發(fā)票)。
3.2.2 投標人必須具有電化學儲能系統(tǒng)產品或電芯、PCS、EMS主要部件中至少一個核心產品的研發(fā)制造能力,并提供相應證明文件(提供CNAS或CGC或CQC等第三方認證證書或檢測報告證明該產品為投標人研發(fā)或制造產品)。
3.2.3 投標人具有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證書及CNAS或CGC或CQC認證的報告并提供本次投標各項目所使用設備的相關證明文件;電池、模組必須具有國家認證的權威機構出具的符合GB/T 36276-2023要求的型式認證報告。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3.2.5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23時59分59秒。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聯(lián)系人: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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