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目概況
青銅峽水電站位于寧夏青銅峽市青銅峽鎮(zhèn),平均海拔1146米,年最低氣溫-20度,最高氣溫+40度。距離青銅峽火車站12公里,距離109國道7公里,距離京藏高速入口15公里;中寧太陽能光伏發(fā)電站位于寧夏中衛(wèi)市中寧縣喊叫水鄉(xiāng),平均海拔1300米,年最低氣溫-20度,最高氣溫+40度。距離喊叫水鎮(zhèn)5公里,距離109國道1.6公里,距離京藏高速就近入口15公里,距離青銅峽水電站140公里。
所屬車輛及配備駕駛員如下:
序號 |
車型 |
車輛數量(輛) |
駕駛員數量(名) |
使用單位 |
備注 |
1 |
小型客車 |
8 |
8 |
寧夏黃河水電青銅峽發(fā)電有限公司 |
其中A1駕照3名,C1及以上駕照的駕駛員5名,項目負責人(兼隊長)由駕駛員兼任,年齡45歲以下。 |
2 |
大型客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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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輕型貨車 |
3 |
|||
4 |
輕型貨車 |
1 |
中寧太陽能光伏電站 |
由青銅峽發(fā)電公司駕駛員兼職。 |
|
5 |
共計 |
14 |
8 |
1.2招標內容
1.2.1招標范圍
寧夏黃河水電青銅峽發(fā)電有限公司2025-2027年交通運輸服務。
1.2.2主要工作內容
發(fā)包人交通運輸服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內容:
(1)嚴格遵守國家頒布的、現行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切實做到安全駕駛、文明行車、禮貌行車,恪守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
(2)承擔發(fā)包人各型車輛的日常安全駕駛及檢查、維護。車輛定期保養(yǎng)、修理由發(fā)包人招標的修理廠承擔,費用不包含在本服務招標范圍,承擔簡單的車輛日常清潔工作;
(3)承擔發(fā)包人生產經營保障、公務等用車的安全駕駛服務及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的值班工作;
(4)負責并承擔派駐到發(fā)包人處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5)派駐駕駛人員并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承擔薪酬發(fā)放(基本工資、工資性津貼、勞保、福利等)。負責駕駛員的基本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投保(理賠金額不少于150萬元/人·年)、每年一次的職業(yè)健康體檢及崗前體檢、車輛、駕駛證的年審、勞動保護用品的配置等,對新聘駕駛員進行上崗培訓,合格后正式上崗;
(6)負責交通事故的處理并配合相關各方辦理善后事宜;
(7)建立人事檔案,做到一人一檔,(檔案包括:駕駛員基本信息、工作履歷、社會保險、職業(yè)健康體檢等);
(8)依據發(fā)包人需求建立車輛管理各類臺賬(包括車輛檔案、駕駛員檔案、車輛安全檢查表、車輛維修臺賬、單車油耗臺賬、月度、季度、年度的車輛各項費用報表),確保各項臺賬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和真實性;
(9)開展班組一體化建設;
(10)其他與駕駛服務相關的事項(在合同洽談時,可就相關事項與發(fā)包人進行具體協商);
(11)負責駕駛人員工傷及勞動爭議解決。
1.2.3服務地點及期限
1.2.3.1項目服務地點:
本次交通運輸服務常駐服務地點:
寧夏黃河水電青銅峽發(fā)電有限公司:位于吳忠市青銅峽市青銅峽鎮(zhèn)。
寧夏黃河水電中寧太陽能發(fā)電有限公司(中寧光伏電站):位于寧夏中衛(wèi)市中寧縣喊叫水鄉(xiāng)。
1.2.3.2項目服務期限:
本項目約定服務期限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具體進場服務時間以發(fā)包人通知為準。
受托人須在每年度結束前2個月,接受項目業(yè)主的年度履約評價和考核,評價和考核合格后方可與委托人按照已簽訂的合同繼續(xù)執(zhí)行下一年度的交通運輸服務工作;當評價和考核不合格時,項目業(yè)主單位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已約定的服務期限亦自行終止,且項目業(yè)主的該終止行為不能被視為違約、不接受任何索賠訴求。
1.2.4發(fā)包人為受托人可提供的便利
序號 |
提供便利 委托人 |
辦公室 |
駕駛員宿舍 |
用餐 |
1 |
寧夏黃河水電青銅峽發(fā)電有限公司 |
青銅峽水電站辦公室1間,配備辦公家具(辦公桌、椅、茶幾) |
青銅峽發(fā)電公司單身宿舍2間(用于24小時內應急值班人員使用,確保應急出車隨叫隨到) |
可在職工餐廳用餐,費用須自理 |
中寧太陽能光伏電站辦公室1間桌椅齊全,兼住宿 |
中寧光伏電站宿舍1間,設施設備齊全,兼辦公用。 |
可在職工餐廳用餐,費用須自理 |
1.3資金來源
項目資金由項目發(fā)包人單位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jiān)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車輛管理服務企業(yè)。
本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本項目所有內容不得轉包和分包。
1.4.2商業(yè)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財務狀況
近三年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處于虧損、破產狀態(tài)。應提供經獨立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和報表、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及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1.5業(yè)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5年內,承擔過至少2項交通運輸管理服務方面的合同業(yè)績(附合同復印件)。
1.6招標文件的獲取
1.6.1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1.6.2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