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項目所在地區(qū):山西省臨汾市安澤縣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安澤縣城市綜合管網及雨污分流改造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采取工程總承包(EPC)模式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規(guī)模:安澤縣城市綜合管網及雨污分流改造項目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內容:1、城區(qū)主街道和巷道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及完善:對濱河路、澤民路、育英街、暢源街等中心城區(qū)市政道路進行雨污分流改造,建設污水管線15.60km,污水提升泵站4座;建設雨水管線26.60km,初雨調蓄池10座,容積2000m³。本工程新建巷道污水管線總長度為18.45km;新建巷道雨水管線總長度17.70km(不含雨水口連接管)。2、綜合管溝工程:在排水管網改造的基礎上,在澤民南路和澤民北路上建設綜合管溝,配套電纜溝,長度均為2.13km,入溝管線為給水、電力、通信及熱力等四種管線。 3、道路恢復及提升:在管網、管溝施工中對道路進行恢復,同時對澤民北路、G309(交通警察支隊到荀鄉(xiāng)西大街路口)、濱河路、府東街和府西街等 5 條道路進行提升改造。 2.2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安澤縣城市綜合管網及雨污分流改造項目工程總承包(EPC):主要包括管網工程、道路工程、綜合管溝工程。 招標范圍:從工程設計開始到質保期結束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及相關采購、竣工驗收和最終交付等所有工作; 2.3項目總投資:27363.69萬元; 2.4建設地點: 安澤縣縣城區(qū); 2.5計劃工期:720日歷天(24個月); 2.6質量要求:設計滿足現(xiàn)行的建設工程建設標準、設計規(guī)范和本招標文件要求的設計深度;工程達到國家現(xiàn)行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yè)(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書資質。其中,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施工負責人需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設計負責人須具備國家級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zhí)業(yè)資格或者具備相關專業(yè)高級職稱證書,且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和施工負責人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以兼任施工負責人。 3.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3 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無嚴重違法等不良信息;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中查詢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和擬派往本工程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 3.4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如為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以下要求: 3.4.1 本次投標組成聯(lián)合體的單位不得超過2家,聯(lián)合體牽頭人須為具有施工資質的單位,聯(lián)合體所有成員方應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協(xié)議書; 3.4.2聯(lián)合體的牽頭單位應被授權,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中應明確聯(lián)合體所有成員方的有關責任與義務,各方并就合同條款共同分擔合同義務; 3.4.3 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聯(lián)合體投標,出現(xiàn)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lián)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 3.4.4 聯(lián)合體中標后,聯(lián)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為履行合同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時間: 2024年11月20日00時00分至2024年11月26日23時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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