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控新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充電基礎設施和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配套電力增容工程(朔州公司一期)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qū):山西省-朔州市
一、招標條件
山西交控新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充電基礎設施和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配套電力增容工程(朔州公司一期)EPC總承包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山西交控新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充電基礎設施和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配套電力增容工程(朔州公司一期)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為朔州公司所轄的元營互通、山陰互通、平魯西互通、朔州南互通、平魯樞紐等12處站點的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配套電力接入工程,并網電壓等級10kv。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新建箱變、新建10kv電纜線路、金屬封閉斷路器柜、真空斷路器、避雷器、電纜敷設、光纖通信等內容。
2.2招標范圍與內容: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001標段;
招標范圍:山西交控新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充電基礎設施和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配套電力增容工程(朔州公司一期),包括勘察勘測、初步設計(如需)、施工圖設計(含預算)、工程量清單編制、材料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竣工圖編制、缺陷責任修復等工作。
2.3計劃工期:8個月。
2.4項目地點:朔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管轄的收費站、互通、樞紐等場所共計12處站點。
2.5質量標準:
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滿足國家、行業(yè)及山西省相關法律法規(guī)。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并達到國家質量標準和相關合同要求,確保項目工程質量一次驗收合格。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各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下列資質:
(1)勘察資質: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yè)資質(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
(2)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電力行業(yè)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行業(yè)(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yè)工程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
(3)施工資質: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承修、承試五級及以上等級)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如為聯合體投標,承擔設計任務和施工任務的單位應分別滿足上述條件。
3.3財務要求: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形式投標,指聯合體各方)須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2023年度審計報告(2024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投標文件遞交截止前三個月內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4業(yè)績要求:
(1)設計業(yè)績: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形式投標,指聯合體牽頭人)近五年(2019年11月0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以合同協議書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完成過1項電力工程的設計業(yè)績。
(2)施工業(yè)績: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形式投標,指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一方)近五年內(2019年11月0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驗收證明為準)至少完成過1項電力工程的施工業(yè)績。
注:若提供電力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業(yè)績,按其承擔的任務可同時對設計和施工業(yè)績分別予以認定。
3.5人員要求: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1名,持有有效的國家注冊電氣工程師(發(fā)輸變電或供配電專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且注冊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形式投標,指聯合體牽頭人)名稱一致。
設計負責人(可由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兼任):1名,持有有效的國家注冊電氣工程師(發(fā)輸變電或供配電專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且注冊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形式投標,指聯合體牽頭人)名稱一致。
施工負責人:1名,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機電工程專業(yè))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專職安全員1名,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
3.6信譽要求: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各方)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否則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①投標人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②投標人被責令停業(yè),暫扣或吊銷執(zhí)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③投標人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④投標人近三年內在交通工程建設領域因重、特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的通報,或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設項目中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報;
⑤投標人在山西省公路建設市場中發(fā)生嚴重不履約行為;
⑥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⑦投標人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
⑧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在近三年內(2021年11月0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有行賄犯罪行為;
⑨投標人存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3.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投標人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其投標均無效(同一聯合體成員之間除外):
3.7.1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7.2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yè);
3.7.3 董事、監(jiān)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相互兼職的關聯企業(yè);
3.7.4 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具有關聯關系的其他情形。
3.8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1)聯合體所有成員單位數量不得超過2家,且聯合體牽頭人須同時具備本公告中要求的相應設計資質,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
(2)聯合體牽頭人和成員單位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聯合體協議書,并在協議書中明確牽頭人以及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內部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對本項目的投標;
(4)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參與聯合體的各方對各自的承包范圍負有獨立責任和對整體的項目負有連帶的責任。
3.9本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單位(山西交科公路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單位不得參與本次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4年11月28日18時00分至2024年12月5日18時00分(北京時間)(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不工作)。
4.2 標書售價:1000元人民幣,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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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1490789738@qq.com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qū):山西省-朔州市
一、招標條件
山西交控新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充電基礎設施和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配套電力增容工程(朔州公司一期)EPC總承包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山西交控新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充電基礎設施和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配套電力增容工程(朔州公司一期)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為朔州公司所轄的元營互通、山陰互通、平魯西互通、朔州南互通、平魯樞紐等12處站點的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配套電力接入工程,并網電壓等級10kv。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新建箱變、新建10kv電纜線路、金屬封閉斷路器柜、真空斷路器、避雷器、電纜敷設、光纖通信等內容。
2.2招標范圍與內容: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001標段;
招標范圍:山西交控新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充電基礎設施和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配套電力增容工程(朔州公司一期),包括勘察勘測、初步設計(如需)、施工圖設計(含預算)、工程量清單編制、材料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竣工圖編制、缺陷責任修復等工作。
2.3計劃工期:8個月。
2.4項目地點:朔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管轄的收費站、互通、樞紐等場所共計12處站點。
2.5質量標準:
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滿足國家、行業(yè)及山西省相關法律法規(guī)。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并達到國家質量標準和相關合同要求,確保項目工程質量一次驗收合格。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各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下列資質:
(1)勘察資質: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yè)資質(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
(2)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電力行業(yè)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行業(yè)(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yè)工程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
(3)施工資質: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承修、承試五級及以上等級)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如為聯合體投標,承擔設計任務和施工任務的單位應分別滿足上述條件。
3.3財務要求: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形式投標,指聯合體各方)須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2023年度審計報告(2024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投標文件遞交截止前三個月內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4業(yè)績要求:
(1)設計業(yè)績: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形式投標,指聯合體牽頭人)近五年(2019年11月0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以合同協議書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完成過1項電力工程的設計業(yè)績。
(2)施工業(yè)績: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形式投標,指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一方)近五年內(2019年11月0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驗收證明為準)至少完成過1項電力工程的施工業(yè)績。
注:若提供電力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業(yè)績,按其承擔的任務可同時對設計和施工業(yè)績分別予以認定。
3.5人員要求: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1名,持有有效的國家注冊電氣工程師(發(fā)輸變電或供配電專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且注冊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形式投標,指聯合體牽頭人)名稱一致。
設計負責人(可由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兼任):1名,持有有效的國家注冊電氣工程師(發(fā)輸變電或供配電專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且注冊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形式投標,指聯合體牽頭人)名稱一致。
施工負責人:1名,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機電工程專業(yè))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專職安全員1名,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
3.6信譽要求: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各方)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否則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①投標人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②投標人被責令停業(yè),暫扣或吊銷執(zhí)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③投標人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④投標人近三年內在交通工程建設領域因重、特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的通報,或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設項目中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報;
⑤投標人在山西省公路建設市場中發(fā)生嚴重不履約行為;
⑥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⑦投標人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
⑧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在近三年內(2021年11月0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有行賄犯罪行為;
⑨投標人存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3.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投標人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其投標均無效(同一聯合體成員之間除外):
3.7.1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7.2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yè);
3.7.3 董事、監(jiān)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相互兼職的關聯企業(yè);
3.7.4 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具有關聯關系的其他情形。
3.8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1)聯合體所有成員單位數量不得超過2家,且聯合體牽頭人須同時具備本公告中要求的相應設計資質,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
(2)聯合體牽頭人和成員單位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聯合體協議書,并在協議書中明確牽頭人以及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內部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對本項目的投標;
(4)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參與聯合體的各方對各自的承包范圍負有獨立責任和對整體的項目負有連帶的責任。
3.9本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單位(山西交科公路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單位不得參與本次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4年11月28日18時00分至2024年12月5日18時00分(北京時間)(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不工作)。
4.2 標書售價:1000元人民幣,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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