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本次招采立項主要針對大壩巡檢無人車的科研應用要求,擬通過無人車從無到有的實施過程,達到熟知整個無人車開發(fā)部署過程、所需要資源與技術的目的,完成水電站運維示范應用。經過綜合考慮,擬根據無人車相應軟硬件采購以及網絡設備和網絡敷設的要求,依托市場成熟供應商采購一批軟硬件及配套設施,并完成調試施工。
2.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水布埡水電站大壩安全管理三維可視化技術研究項目中無人車軟硬件及配套設施采購項目,具體包括無人車軟硬件開發(fā)、網絡設備采購和配套設施的施工、鋪設及安裝。具體招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無人車設備:包括機器人本體、自動回充裝置和客戶端軟件及配套工作站;
(2)網絡相關輔材:包括AP無線網橋、交換機、光纜、電纜、光電復合纜、金屬線管(KBG管)、塑料線管(PVC管)、設備桿、接地扁鐵和設備箱;
(3)網絡敷設、輔材施工和機器人調試(在正式簽訂合同后,在甲方的現場圖紙等基礎上,由乙方提供詳細現場施工圖):包括光電纜敷設、設備桿安裝、光纜熔接和機器人本體現場調試。
具體內容詳見“第七章 技術標準和要求”。
2.3 計劃工期
本項目預計 2024 年1月開工,本項目服務期限 12 個月,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正式下達的開工令為準。
具體時間計劃如下:
(1)合同簽訂后30個日歷天內,完成總體實施方案
(2)合同簽訂后6個月內,完成項目硬件設備及配套軟件安裝部署和調整(包含網絡設備安裝及敷設),完成驗收相關文檔編寫,提交算法開發(fā)報告,試運行報告,驗收報告,提供使用手冊編制及相關人員培訓工作。
(3)合同簽訂后12個月內,完成試運行,試運行期間設備運行穩(wěn)定,乙方提請驗收申請。
(4)成果經甲方驗收通過后,進入為期12個月的質保期。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業(yè)績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2項無人車銷售(含無人車信息化集成建設開發(fā))業(yè)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等有效證明材料);
(3)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4)財務要求:2021年、2022年無連續(xù)虧損(須提供2021年、2022年兩個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5)其他要求:投標人應具備無人車/機器人研發(fā)生產ISO3691資質。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為2023年12月26日09時00分到2024年1月2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