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哈爾濱電機廠有限責任公司街需電站轉輪廠房建設項目已由相關單位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哈爾濱電機廠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哈爾濱電機廠有限責任公司街需電站轉輪廠房建設項目施工
2.2建設地點:西藏自治區(qū)街需水電站。
2.3建設規(guī)模:轉輪廠房為臨時性單層鋼結構廠房,建筑面積約2591.80平方米,設計工作年限5年,最大單跨跨度26.2米,具體工程內容以工程量清單及圖紙為準。
2.4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8月15日,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2月11日,總工期180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5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行業(yè)及地方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相關專業(yè)驗收規(guī)范的合格標準。
2.6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圖紙所示全部內容的施工總承包。
2.7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證企相符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并同時提供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本企業(yè)為其連續(xù)繳納3個月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有效證明。
3.3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項目經理1人,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安全員1人。
3.4信譽要求:
(1)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及擬派項目經理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無行賄犯罪記錄;
(2)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及擬派項目經理至投標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針對本項目出具“不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承諾書”。
3.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7月12日17時00分至2024年7月17日17時00分獲取電子招標文件。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
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lián)系010-68818478
聯(lián)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本招標項目哈爾濱電機廠有限責任公司街需電站轉輪廠房建設項目已由相關單位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哈爾濱電機廠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哈爾濱電機廠有限責任公司街需電站轉輪廠房建設項目施工
2.2建設地點:西藏自治區(qū)街需水電站。
2.3建設規(guī)模:轉輪廠房為臨時性單層鋼結構廠房,建筑面積約2591.80平方米,設計工作年限5年,最大單跨跨度26.2米,具體工程內容以工程量清單及圖紙為準。
2.4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8月15日,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2月11日,總工期180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5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行業(yè)及地方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相關專業(yè)驗收規(guī)范的合格標準。
2.6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圖紙所示全部內容的施工總承包。
2.7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證企相符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并同時提供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本企業(yè)為其連續(xù)繳納3個月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有效證明。
3.3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項目經理1人,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安全員1人。
3.4信譽要求:
(1)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及擬派項目經理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無行賄犯罪記錄;
(2)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及擬派項目經理至投標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針對本項目出具“不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承諾書”。
3.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7月12日17時00分至2024年7月17日17時00分獲取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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