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期筒倉區(qū)鋪面硬化及管線改造工程公開招標 施 工 招 標 公 告
本項目采用全電子招投標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河北省黃驊港。
2.2招標范圍:1)對三期筒倉區(qū)全部場地及道路和四期筒倉區(qū)南側條形帶連鎖塊場地進行混凝土及瀝青硬化,維修改造總面積約9.7萬平方米。2)對三期筒倉區(qū)排水溝溝壁、蓋板、路緣石、損壞的水穩(wěn)層、減速帶、標識標線等附屬設施進行更換維修。3)對三期筒倉區(qū)室外埋地消防炮管道維修更換,三期筒倉區(qū)維修范圍內沿現(xiàn)有埋地路由換至三期東側消防泵房(包括埋地干管及筒倉/機房進戶閥門井至地上閥門前的管道(含彎頭、三通、轉換接頭等全部附件))。4)對三期筒倉區(qū)室外部分高壓除塵管道進行維修更換,(筒倉給水進戶井至地上閥門前的管道(含彎頭、三通、轉換接頭等全部附件)維修更換)。5)對三期筒倉區(qū)室外部分中壓除塵管道進行維修更換,(現(xiàn)狀中壓管道地上未設閥門,在地上一米處增加閥門,新增閥門至筒倉/機房進戶閥門井之間的管道(含彎頭、三通等全部附件)全部更換。具體范圍以施工圖為準。具體要求見第五章技術要求。
2.3工期要求: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條件:具有并提供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3)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3年(2017年 1月 1日起至今)具有已完成的道堆工程或管道工程施工業(yè)績(附合同復印件及驗收證明文件)。
(4)信譽要求:
①投標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
②投標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因違約而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具有5年及以上道堆工程或管道工程施工項目經理經歷。
(6)其他要求: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借用無效。
3.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2 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登錄,在“購標申請”菜單中根據(jù)要求上傳購標審核資料,審核通過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0年10月14日 08時30分至2020年10月21日 16時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