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 公司擴建工程南側區(qū)域截洪溝施工項目 招標公告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擴建工程南側區(qū)域截洪溝施工,長約 500 米。范圍:截洪溝圖紙中海邊箱涵段及其與高溫堆雨水系統(tǒng)相連部分,詳見《截洪溝施工圖》。工期:1.本工程暫定開工日期 2020 年 11 月 10 日,竣工時間 2021 年 3 月 31 日,工期 142 天。其中基礎部分必須于 2020年 12 月 31 日前施工完成。2.承包人應充分考慮本工程所處地區(qū)的天氣、人力、材料等情況,結合現(xiàn)場實際,合理組織資源,確保按期完工,工期每延遲 1 天,罰款 2000 元/天,由發(fā)包人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001)石島灣核電開發(fā)有限公司擴建工程南側區(qū)域截洪溝施工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石島灣核電開發(fā)有限公司擴建工程南側區(qū)域截洪溝施工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承包人需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2.2 資格能力要求:無。
3.2.3 業(yè)績要求:近五年內(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2015 年 1 月1 日以后)承攬過 200 萬元及以上的地下給排水管道或者管溝修建工程。
3.2.4 其他要求:無。
3. 3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4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進行投標。;
本項目 不允許 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 2020 年 10 月 19 日 09 時 00 分到 2020 年 10 月 24 日 17 時 00 分
獲取方式:在招標文件發(fā)售期 2020 年 10 月 19 日 09 時起至 2020 年 10 月 24日 17 時(北京時間,下同)可線上購買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