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威海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度班車租賃(電廠-菊花頂線路、電廠-小商品線路)及駕駛員服務,招標人為 威海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 威海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度班車租賃(電廠-菊花頂線路、電廠-小商品線路)及駕駛員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山東省威海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海埠路58號。
2.2 服務內容: 威海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度班車租賃(電廠-菊花頂線路、電廠-小商品線路)及駕駛員服務,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2.3 服務期: 365 天,暫定計劃 2021年01月01日開始。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
1、常年租賃不同線路的通勤班車二輛(包括車輛及駕駛員);
2、常年聘用持A1大客證駕駛員三人;
3、根據天氣狀況臨時追加租賃車輛(班車);
4、根據工作需要臨時租賃車輛(省際客運)。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 及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且有省際包車客運資格,,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3.2.2 投標人應具備的業(yè)績要求:投標人必須具備班車客運業(yè)務的業(yè)績,從2017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月1日不少于3個。并提供合同復印件等業(yè)績證明資料,合同業(yè)績應包括首頁、合同范圍、簽字頁等關鍵內容。
3.2.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無。
3.2.4 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接受。
3.2.5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投標人五年內未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發(fā)售期間(2020年11月20日9時00分起至2020年11月26日17時00分止(北京時間)可網上購買招標文件 。
招標文件費:500元/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