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坪河水電站泄洪霧化影響區(qū)應急交通洞工程招標公告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江坪河水電站泄洪霧化影響區(qū)應急交通洞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江坪河水電站泄洪霧化影響區(qū)應急交通洞工程)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1)資質(zhì)條件:投標人應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應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zhì)或隧道工程專業(yè)承包一級資質(zhì)。
(2)業(yè)績要求:2015 年1 月1 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具有承擔過洞徑≥6 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長度≥1000 米的水工隧洞的施工業(yè)績;或2015 年1 月1 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具有修建單座隧道長≥1000 米的隧道施工業(yè)績。
(3)人員要求(應同時具備以下要求):
1)項目經(jīng)理要求:必須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水利水電工程或公路工程一級建造師資質(zhì)證書,且2015 年1 月1 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擔任過長度≥1000 米水工隧洞或隧道工程項目經(jīng)理(或副經(jīng)理或技術負責人)的經(jīng)歷;具有在有效期內(nèi)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B 本,并提供2020 年1 月以來不少于6 個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
2)技術負責人要求:應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或道路與橋梁工程或隧道工程專業(yè)高級工程師及其以上的技術職稱;
3)安全負責人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內(nèi)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C 本。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 年12 月04 日 09 時00 分到2020 年12 月10 日 17 時00 分
獲取方式:詳見本招標公告“七、其他”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0 年12 月25 日 10 時00 分
遞交方式:本次投標文件的遞交采用網(wǎng)上提交方式,投標文件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文件未成功上傳至電子采購平臺的,招標人不予受理。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0 年12 月25 日 10 時00 分
開標地點:網(wǎng)上開標
七、其他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坪河水電站泄洪霧化影響區(qū)應急交通洞工程已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有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泄洪霧化影響區(qū)應急交通洞工程建設地點在湖北溇水江坪河水電站,是電廠運維人員在泄洪期間進出廠區(qū)的臨時應急通道,鄰近的發(fā)電廠房及設備安裝、引水隧洞、大壩及泄洪等其他工程已全部施工完成。應急交通洞進口位于左岸防沖標施工場地上游,進口下游距離梅家臺400m 左右,進口上游距離2 號溢洪道出口(靠近山體側)直線距離820m 左右,路面高程370.000m;出口位于左岸高程310m 引水施工支洞內(nèi),兩個洞室交叉點地面高程307.400m,引水施工支洞洞口地面高程307.40m。引水施工支洞的洞口距離泄洪放空洞(靠近河床側)直線距離230m 左右,距離發(fā)電廠房直線距離30m 左右;應急通道全部洞線避開梅家臺滑坡體,進、出口避開泄洪霧化區(qū)影響范圍。
應急通道公路等級標準為四級公路,設計速度20km/h。應急交通洞采用單車道城門型斷面,全長1024.924m,開挖斷面分別為5.55m(寬)×5.92mm(高)和8.8m(寬)×6.6m(高)。從進口至洞室交叉口分7 段布置,進口處地面高程為370.00m,樁號K0+000.000~K0+047.000為水平段、坡度為0;樁號K0+047.000~K0+325.000 段坡度為7.5%;樁號K0+325.000~K0+375.000 段為緩坡段兼應急停車帶,坡度為3.0%;樁號K0+325.000~K0+675.000 段坡度為7.5%;樁號K0+675.000~K0+725.000 段為緩坡段兼應急停車帶,坡度為3.0%;樁號K0+725.000~K0+968.610 段坡度為6.67%;樁號K0+968.610~K1+033.924 為水平段、坡度為0;洞室交叉口處地面高程為307.400m。交通洞內(nèi)車輛行駛方向右側各設置一個應急停車帶(共兩個),應急停車帶寬3.5m,長50m。
2.2 招標范圍
2.2.1 本標承包人應完成的主要工程項目有(但不限于):
(1)承包人應完成應急交通洞的地表截排水系統(tǒng)、進出口土石方明挖邊坡支護、出洞口至廠坪銜接段處理施工、洞身石方洞挖及支護、混凝土澆筑及鋼筋制安、回填灌漿、邊坡及洞身排水孔等所有項目的土建施工;
(2)應急交通洞永久照明等設備的采購安裝;
(3)按本合同規(guī)定應完成的其它工作。
2.2.2 本合同承包人應完成的施工輔助工程項目包括(但不限于)
(1)水流控制工程
承包人應完成合同范圍內(nèi)渣場、施工場地(含施工營地)、應急交通洞進出口等部位的安全度汛與防護工程,以及應急交通洞內(nèi)施工期排水等工作。
(2)施工交通
承包人應負責所使用的道路維護和管理,并完成承包人自己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要的所有臨時道路、橋涵和停車場等設施的設計、施工、維護和管理,以及為滿足施工設備運輸而必須采取的臨時加固和加寬措施等工作。
(3) 其它臨時設施
承包人應負責為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其它施工臨時設施的設計、建設、運行管理、維護及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場地平整、渣場(或堆存場)布置(包括防護、排水等)、施工供電、施工給排水、施工通信、施工供風、照明系統(tǒng)、應急交通洞內(nèi)施工期通風、臨時房屋建筑和公用設施、各類倉庫及堆儲場地、加工修配企業(yè)及工地試驗室、施工期環(huán)境保護和水土保持設施、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文明施工等,并負責對發(fā)包人提供的公用設施在施工期的管理、維護等。
(4)安全監(jiān)測
本合同承包人應負責本標施工期臨時安全監(jiān)測工作。
(5)完工后撤離清場。
2.2.3 輔助設施為其他承包人提供服務
本合同承包人需要為本標段進行現(xiàn)場試驗檢測、物探檢測等標段承包人提供施工供電、施工供水、施工供風、施工照明及施工期地下通風等輔助設施服務。
2.3 計劃工期
根據(jù)工程總進度安排,本合同工程計劃開工時間為2021 年1 月15 日,2021 年7 月15日開挖貫通,2021 年11 月30 日本合同工程完工,總工期319 個自然日。(具體時間以監(jiān)理下達的開工令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見本招標公告“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備注:投標單位沒有在網(wǎng)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會員區(qū)后查閱公告,根據(jù)會員區(qū)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咨詢電話: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機:18701298819, 1371611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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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請登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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