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通苗木培育基地石河村苗木灌溉給水管道、機耕路及河道治理工程談判采購公告
1 采購項目簡介
1.1 采購項目名稱:山西路橋建設集團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山西交通苗木培育基地石河村苗木灌溉給水管道、機耕路及河道治理工程
1.2 采購人:
1.3 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 已落實
2 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 采購范圍:清單內的全部工程內容。
標包 |
工程內容 |
最高限價 |
備注 |
1 |
山西交通苗木培育基地石河村苗木灌溉給水管道、機耕路及河道治理工程 |
1115504.24 |
含稅9% |
2.2 工期:合同簽訂后30天。
2.3 工程地點:山西省
2.4 質量要求:符合設計圖紙要求及國家及行業(yè)相關技術標準。
3 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1)資質要求: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和一般納稅人資格,且持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財務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不小于1。
(3)業(yè)績要求: 近3年(2019年6月1日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之日)獨立完成過1項同類項目業(yè)績(證明材料以合同協(xié)議書及竣工驗收報告為準)。
(4)信譽要求:供應商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供應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內(2019年6月1日至今)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查詢無行賄犯罪記錄;供應商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響應資格未被取消,財產未被接管、凍結,未處于破產狀態(tài);供應商近三年未因發(fā)生過騙取成交和嚴重違約、違紀違法、質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糾紛被行業(yè)主管單位公司明令禁止參與投標并且目前正處于處罰期內。
(5)承擔本項目的主要人員要求: 項目經(jīng)理1名,須提供可體現(xiàn)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人在冊員工的社保證明(附近半年社保證明)。具備相關專業(yè)工程師及以上職稱,5年以上施工經(jīng)驗,持有二級注冊及以上建造師資格證書且在本單位注冊,同時必須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作為項目經(jīng)理至少完成過1項業(yè)績(2019年6月1日至今,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的施工管理。
項目總工資格要求:具有相關專業(yè)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施工5年經(jīng)驗,擔任過1項業(yè)績(2019年6月1日至今,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的項目總工。
(6)其他要求: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lián)企業(yè),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
3.2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tài);
(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 / 。
3.3 本次采購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若為聯(lián)合體,需滿足以下要求:
3.4 供應商對其遞交的響應文件的真實性負責,供應商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其響應文件將被否決;供應商弄虛作假騙取成交的,成交無效,給采購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 采購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供應商,請于2022年6月16日18時至2022年6月21日18時(北京時間,下同),在線申請下載采購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2)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3)開戶許可證或銀行出具的基本賬戶信息;
(4)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5)資質證明;
(6)業(yè)績證明資料;
(7)近三年(2019年-2021年)財務審計報告;
(8)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截圖、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截圖、無行賄犯罪承諾書;
(9)擬任本項目項目負責人1名,應為供應商在冊員工(附近半年社保證明);
(10)聯(lián)系表一份(內容包括:聯(lián)系人、電話、手機、傳真、電子郵箱等信息)。
以上全部證件須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掃描件。
5 響應文件的遞交
5.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6月22日9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