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達南院修繕工程(項目名稱)設計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瑞達南院修繕工程 (項目名稱)已由 中國瑞達投資發(fā)展集團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中國瑞達投資發(fā)展集團 ,建設資金來自 企業(yè)自籌 (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中國瑞達投資發(fā)展集團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
2.2規(guī)模:總建筑面積約12000平方米。
2.3設計服務周期:50日歷天,其中方案設計周期為20日歷天,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周期為3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本項目設計工作(包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圖預算編制及后續(xù)全部設計工作和服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建筑行業(yè)乙級設計資質或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設計乙級及以上 資質;具備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或占地面積30000平方米以上的老舊建筑或園區(qū)更新改造類工程設計 業(yè)績;擬派的設計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 求: / 。
4.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 不給予 (給予或不給予)經濟補償。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