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準格爾旗五家堯30MW分散式風電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境內。擬安裝6臺單機容量為5000kW的風力發(fā)電機組,風機葉輪直徑不小于191m、塔筒高度不低于110m,總裝機容量為30MW。場區(qū)內新建一座35kV開閉站,通過1回35kV線路接入110kV五家堯變電站35kV側,線路長度約0.2km。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為EPC總承包模式,包含勘測設計、設備供貨(除甲供設備外)、建安工程、并網調試、項目驗收(包括各專項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甲供設備的卸車保管及二次搬運等工作。
2.1.3計劃工期:開工時間暫定2023年12月31日,具體以招標人通知為準。2024年5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發(fā)電,2024年8月30日前具備達標驗收條件。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風力發(fā)電)專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機容量5MW及以上且風電場容量30MW及以上風電場EPC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30MW及以上風電場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30MW及以上風電場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30MW及以上風電場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2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