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河北 上安電廠
2024-2026年度上安站至廠內卸車點燃料倒運服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1-2-173)
項目所在地區(qū):河北省石家莊市
1. 招標條件
華能河北 上安電廠2024-2026年度上安站至廠內卸車點燃料倒運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 具體以招標人通知時間為準;
2.6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負責廠內內燃機車的駕駛及日常服務與故障搶修等工作,服從鐵路部門及電廠鐵路辦調度員協(xié)調指揮;
2)負責輔助廠內火車調度工作;
3)負責各礦點自備車輛巡檢、保養(yǎng)、維修及各礦點車站發(fā)車申請審批工作;
4)負責自備車廠內日常檢查、保養(yǎng)和臨時故障處理;
5)日常運行報表的填寫及統(tǒng)計;
6)異常現(xiàn)象及事件的分析報告;
7)保管好招標人提供的工器具;
8)招標人提供的室內工作場所的衛(wèi)生清潔工作;
9)協(xié)助招標人處理應急事件;
10)承擔責任范圍內的安全保障體系、質量控制體系可靠運行的策劃、落實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2020年1月1日至今須具有鐵路運輸服務或鐵路維修或鐵路專業(yè)技術服務業(yè)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
3.2.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