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青海公司 (大柴旦)光伏發(fā)電有限公司所屬新能源項目氣候可行性論證綜合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nèi)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1個標段(包)。
2.1.1項目概況:根據(jù)青海省氣象局、青海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聯(lián)合印發(fā)《青海省氣候可行性論證指導目錄》的通知要求,為落實《青海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推進和規(guī)范我公司新能源項目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我公司擬在大柴旦行委開展新能源項目氣候可行性論證方案報告編制工作,服務地點為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包括國家第二批大基地項目國能(大柴旦)光伏發(fā)電有限公司100萬千瓦風光儲項目(70萬千瓦光伏和30萬千瓦風電)、配套330kV、110kV升壓站及送出線路;國能(大柴旦)光伏發(fā)電有限公司大柴旦1000MWp源網(wǎng)荷儲清潔供暖光伏項目(一期50萬千瓦光伏、二期50萬千瓦光伏)、配套330kV升壓站及送出線路;國能大柴旦揭榜掛帥壓縮CO2儲能4萬千瓦/16萬千瓦時+20萬千瓦光伏項目(配套35kV架空集電線路),共計3個項目。投標人需完成3個項目氣候可行性論證專題報告編制準備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且不限于完成項目氣候可行性方案報告,負責審查并取得相關政府部門審查意見、批復文件,相關工作由投標人自行協(xié)調(diào)。
2.1.3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完成本項目全部服務內(nèi)容為止。
2.1.4項目地點: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zhì)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zhì)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氣候可行性論證報告咨詢項目合同業(yè)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4-0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4-09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