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廊坊熱電廠二期2×350MW等容量替代熱電聯(lián)產項目物資代保管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本工程廠址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東南方向6.5km處,為 廊坊熱電廠2×350MW供熱機組工程的擴建場地。廠址地勢平坦開闊,無移民搬遷,不涉及重大礦藏和文物保護,可滿足二期項目建設用地要求。本期工程建設已列入廊坊市國土空間總體規(guī)劃(2020-2035年)。
2.1.2招標范圍:本期 廊坊能源有限公司廊坊熱電廠二期2×350MW“等容量替代”熱電聯(lián)產項目所有招標人采購的物資(設備、材料等)的接收和管理。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1.2.1所有招標人訂貨設備、材料的催交、催運工作(范圍詳見招標文件催交催運設備材料清單,包括但不限于此表內容);
2.1.2.2 現(xiàn)場到貨的設備和甲供材料的接貨卸車及運輸至代保管倉庫(招標方供應的直接到現(xiàn)場就近組合與安裝的或單件重量在30t 及以上的設備、材料由相應各施工單位負責卸車,由投標人負責驗收,施工單位直接領用),詳見招標文件附件2現(xiàn)場到貨的設備和甲供材料范圍;
2.1.2.3辦理直接運至現(xiàn)場的部分設備的交接手續(xù)。(部分設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三大主機中發(fā)電機定子、發(fā)電機轉子、低壓轉子、缸體、低壓加熱器、高壓加熱器、除氧器及給水箱、熱網(wǎng)換熱器、主變、廠高變、起備變、大板梁及長超過13米或寬、高超過3米、重量超30噸的設備);
2.1.2.4 廊坊市范圍內零擔、快件的提貨及接運(除現(xiàn)場到貨的設備和甲供材料,含進口設備和國產設備);
2.1.2.5 大興機場、首都機場、天津機場提貨及接運(含進口設備和國產設備);
2.1.2.6 除運至現(xiàn)場的大件設備外,其余的工程設備和所有專用工具、備品配件等、甲供材料(包括裝置性材料及設備一次性填充料)從到達現(xiàn)場開始,到最終施工單位領出為止的全過程倉儲管理工作,具體內容如下但不限于此:
(1)代保管庫區(qū)的規(guī)劃、建設及維護工作;
(2)貨物接卸及場內倒運(毛重30噸以下及長度不超過13米或高度不超過3米的設備、部件);
(3)貨物的開箱、清點、檢查驗收、保管儲存及維護保養(yǎng);
(4)隨箱資料收集、登記、整理、移交;
(5)貨物的入出庫管理,設備材料的領用裝車工作由代保管單位負責實施;
(6)統(tǒng)計報表(含基建mis、ERP等系統(tǒng)錄入);
(7)配合招標人收集整理索賠基礎資料,配合招標人完成索賠工作;
(8)庫區(qū)的消防保衛(wèi)工作;
(9)配合招標人進行設備、材料的竣工結(決)算工作;
(10)基建剩余物資交接、清點工作,并造冊移交;
(11)由領用單位將設備、材料包裝物送至代保管單位指定的堆放場地,由代保管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在倉庫區(qū)域開箱驗收過程產生的設備、材料包裝物由代保管單位進行回收,管理并登記。;
(12)進口設備材料現(xiàn)場商檢的配合工作;負責配合項目取樣部門需檢驗、檢測物資的取樣、封裝工作;
(13)配合招標人完成設備監(jiān)造和催交催運工作,投標人在施工期間安排不少于1名具有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人員在招標人工作地點辦公以完成該項工作;
(14)協(xié)助招標人對歸屬本工程的大件設備在廊坊本地的運輸協(xié)調及所有甲供設備材料進廠過程中廠內運輸?shù)闹笓]和協(xié)調工作,期間發(fā)生的費用包括在總合同費用中;
(15)由于本項目工期緊,到貨集中,廠內提供的場地緊張,業(yè)主提供的場地不夠時,投標人需在廠外租用堆場滿足項目執(zhí)行需要,租用場地費用及建設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16)由于廊坊熱電廠一期鐵路專用線已開通,設備材料制造廠家以鐵路運輸發(fā)運的物資到達廊坊后與車站、鐵路專用線的協(xié)調工作及相關的站場費用,并負責運至現(xiàn)場;
(17) 負責物資供應廠家技術服務人員在廊坊火車站及北京、天津地區(qū)機場的接送工作;
(18)負責業(yè)主訂購但由供貨商自行安裝調試的設備、材料的組織驗收、辦理入/出庫等管理工作;
(19)負責零星物資、急件物資提貨。提貨地點:臨近(200km范圍以內)的汽車站、火車站、機場、物流貨場、快遞收發(fā)點;
(20)負責提供物資管理硬件、軟件及軟件的完善和修改,負責配合招標方智慧工程,建設智慧物資代保管服務系統(tǒng)。投標方物資代保管軟件應預留與招標方基建MIS系統(tǒng)接口,保證招標方可隨時登錄投標方物資管理軟件查詢、追溯物資代保管全流程信息(含招標方提供的基建MIS物資管理系統(tǒng)內數(shù)據(jù)的錄入、維護工作,在基建MIS系統(tǒng)上線前手工完成,基建MIS系統(tǒng)上線后補錄入系統(tǒng));
(21)配合甲方完成工程創(chuàng)優(yōu)方面相關工作以及其它屬于設備、甲供材料的管理工作;
(22)負責代保管倉庫(或周轉貨場)間的二次轉運。
2.1.2.7對庫區(qū)要求:
(1)庫區(qū)位置由招標方確定,庫區(qū)建設由投標人負責。
(2)庫區(qū)配置需滿足設備材料的倉儲保管要求(報價時包含此費用)。
(3)投標方負責代保管期間庫區(qū)的土建工程修繕以及水、暖、電管理維護工作(報價時包含此費用)。
2.1.2.8各投標人需針對上述內容,提出物資代保管詳細方案及庫房建設方案。
2.1.3計劃工期:本項目服務期限為合同簽訂至本項目雙投(第二臺機組通過168小時試運行)后6個月內將剩余物資、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文件資料等全部移交完畢,且投標人將庫區(qū)附著物拆除并清理完成,經招標人驗收合格同意后終止服務。如因投標人自身原因造成延期,相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工程工期暫定18+6個月).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300MW等級及以上火電廠建設項目甲供設備物資管理項目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擬任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擔任300MW等級及以上火電廠建設項目甲供設備物資管理項目經理的業(yè)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4-0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4-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