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江西公司萬安水電廠庫容曲線校核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根據(jù)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大中型水庫防洪庫容安全管理專項行動的通知》(辦運管函〔2023〕895號)和江西省水利廳通知要求,對萬安水庫開展庫容曲線復核,對水庫開展防洪庫容侵占情況摸排,推進大中型水庫防洪庫容安全管理專項行動。
2.2 其他: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
實施地點:萬安水庫庫區(qū)(江西省吉安市萬安縣至贛州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測繪甲級資質證書(含工程測量和地理信息系統(tǒng)工程專業(yè)甲級)。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承擔過大型或中型水庫庫容曲線校核項目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已履約完成。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應至少具有1個擔任過大型或中型水庫庫容曲線校核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jīng)理或項目副經(jīng)理)經(jīng)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須能體現(xiàn)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jīng)理或項目副經(jīng)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項目技術負責人應至少具有1個擔任過大型或中型水庫庫容曲線校核項目的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總工程師或項目副總工程師)經(jīng)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技術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技術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須能體現(xiàn)項目名稱、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總工程師或項目副總工程師)及單位名稱)。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0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