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 伊犁2×66萬千瓦熱電聯(lián)產工程給水泵小汽輪機設備采購, 該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 ,就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
伊犁2×66萬千瓦熱電聯(lián)產工程給水泵小汽輪機設備采購項目。
2.2 交貨期:
#1機組給水泵小汽輪機埋件為2025年5月,給水泵小汽輪機、隨機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為2025年 8 月,(具體時間由甲方通知為準)。
#2機組給水泵小汽輪機埋件為2025年5月,給水泵小汽輪機、隨機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為2025年 8 月,(具體時間由甲方通知為準)。
2.3 交貨地點:
新疆伊犁州伊寧縣喀拉亞尕奇鄉(xiāng)中煤伊犁2×66萬千瓦熱電聯(lián)產工程現(xiàn)場,車板交貨。
2.4 付款方式:見合同條款。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
3.2資格要求2:投標人須為所投產品的生產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聲明);
3.3資格要求3:投標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須至少具有2臺套國內660MW(或以上)等級燃煤發(fā)電機組項目配套的給水泵汽輪機已投運的業(yè)績(不含改造)。(投標人應提供能證明業(yè)績要求的合同首頁、簽字頁、關鍵頁和移交生產交接書或用戶蓋章的投運證明材料。);
3.4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3.5本項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標:否;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jīng)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本資格門檻要求的業(yè)績均以“機組”為準,“1臺套”為1臺機組對應的設備,視為一個業(yè)績。1個符合要求的合同中,若含兩臺機組的設備,則視為2個業(yè)績,以此類推,如發(fā)現(xiàn)業(yè)績有失實際情況,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4年09月12日09:00到2024年10月08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