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包頭化工電池叉車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nèi)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
貨物一覽表
序號 |
規(guī)格型號 |
單位 |
數(shù)量 |
所屬單位 |
備注 |
1 |
3噸防爆鋰電池叉車 |
臺 |
1 |
供銷中心 |
鋰電池 |
2 |
5噸防爆鉛酸電池叉車 |
臺 |
1 |
供銷中心 |
鉛酸電池 |
3 |
3.5噸防爆鉛酸電池叉車 |
臺 |
1 |
烯烴中心 |
鉛酸電池 |
4 |
3噸非防爆鋰電池叉車 |
臺 |
16 |
烯烴中心 |
鋰電池 |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nèi)。
交貨地點: 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范圍內(nèi)買方指定地點。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zhì)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zhì)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為投標產(chǎn)品的制造商或產(chǎn)品授權代理商,授權代理商須提供有效的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證書。
(3)投標人為制造商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種設備生產(chǎn)許可證,許可子項目須至少包含:機動工業(yè)車輛(叉車),投標人為授權代理商的須提供制造商有效的特種設備生產(chǎn)許可證,許可子項目須至少包含:機動工業(yè)車輛(叉車)。
(4)投標人為制造商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機動工業(yè)車輛(叉車)防爆合格證,投標人為授權代理商的須提供制造商有效的機動工業(yè)車輛(叉車)防爆合格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3臺防爆叉車(額定起升重量3.0t,最大起升高度≥3000mm)及2臺非防爆叉車(額定起升重量3.0t,最大起升高度≥3000mm)銷售合同業(yè)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1)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材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同一標包投標;(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同一標包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9-23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9-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