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 華銀炎陵清潔能源有限公司 100MW 炎陵縣龍溪風電場項目
2.3 建設地點:湖南省株洲市炎陵縣壟溪鄉(xiāng)附近。
2.4 建設規(guī)模: 100MW 。
2.5 計劃工期:2024 年 12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395 日歷天
2.6 招標范圍:
(1)風機平臺:喬木(杉木、松木)木荷種植。
(2)道路工程區(qū)域:土覆蓋施工、臨時覆蓋施工、袋裝土壘砌攔擋施工、客土噴 播植草、客土撒播草籽、栽植灌木或喬木(含道路上下邊坡及道路路肩)。
(3)場外道路邊坡由于道路擴寬及邊坡坍塌等造成對原有邊坡綠化的毀壞,需要 對毀壞的部分邊坡進行修整及綠化恢復,及招標人要求對指定區(qū)域(如新建道路路肩) 進行的綠化:掛網客土噴播植草、客土撒播草籽。
(4)棄渣場區(qū):土覆蓋施工、臨時覆蓋施工、袋裝土壘砌攔擋施工、客土撒播草籽、 木荷種植。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 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zhí)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 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guī)定,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停止授標 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 ”、“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 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huán)節(jié)進行復 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 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jiān)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 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 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guī)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yè)資質要求: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 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 企業(yè)業(yè)績要求:近 5 年(2019 年 9 月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 2 個及以上已 竣工復綠施工業(yè)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或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 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 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yè)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近 5 年(2019 年 9 月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 1 個及以上已竣工復綠的項目經理業(yè)績。
3.2.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yè)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施工業(yè)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 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
(2)擬派項目經理業(yè)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 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施工業(yè)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jiān)理 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 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 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 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象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電子 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 以及《中央企業(yè)科技 創(chuàng)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 僅需提交正式印發(fā)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 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yè)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yè)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⒐を炇兆C明上沒有竣工 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 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yè)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yè)績類型及規(guī)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fā)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 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 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 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xié)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 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 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 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 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 年 09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09 日 17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