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能源東蘇特高壓外送新能源三期基地32萬千瓦風儲項目EPC工程總承包項目資金已落實。 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凡具備承擔本項目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且有意投標的企業(yè)法人,均可向招標人獲取招標文件參與本項目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建設地點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左旗
2.2 工程概況及標段概況
內蒙古能源東蘇特高壓外送新能源三期基地32萬千瓦風儲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左旗東南部,場址南北長約11km,東西寬 約18km,面積約131.33km2,場區(qū)海拔高程在980m~1150m之間,相對高差小于200m,總體屬平緩的波狀高平原丘陵。場址中心距蘇尼特左旗直線 距離約55km,距阿巴嘎旗直線距離約60km,距錫林浩特市直線距離約145km,二廣高速G55從場區(qū)西南側經過,場址區(qū)域附近有國道G331、省道S222、鄉(xiāng)道和通村公路,風電場對外交通便利。
2.3 工期要求
內蒙古能源東蘇特高壓外送新能源三期基地32萬千瓦風儲項目升壓站建筑安裝工程計劃2025年3月25日開工,2025年7月15日升壓站建筑物施
工完成;2025年8月25日升壓站設備安裝、試驗等工作完成,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完成反送電。
2.4 質量要求
質量要求:達到國家、行業(yè)現有規(guī)程、規(guī)范的要求且工程驗收合格。
2.5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工程為內蒙古能源東蘇特高壓外送新能源三期基地32萬千瓦風儲項目升壓站建筑安裝工程,
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響應人負責本項目220kV升壓站土石方工程、基礎換填、建筑結構、門窗及裝飾裝修工程、給排水、暖 通、建筑電氣、消防工程、建筑防雷接地、保溫、防水及防腐工程等升壓站所有建筑工程施工,主要包括控制樓、服務樓、消防水泵房及反滲透 處理室、潤滑油室、倉庫、汽車庫及危廢間、污水處理系統、圍墻及大門、門庫、道路、場坪硬化、管溝、站區(qū)構筑物及電纜溝、設備基礎、防 火墻、構架和避雷針、事故油池、接地網以及暗埋管道敷設等施工,設備及材料的采購(文件中明確采購人提供的除外)及本工程涉及所有建筑材料送檢工作。
(2)負責本項目220kV升壓站所有電氣設備安裝、調試,電纜敷設、終端制作安裝及接線、光纜敷設及熔接、儀表設備校驗、設備基礎預 埋件制作安裝、安裝范圍內的試驗、檢測檢驗、電纜管路預埋、保護定值計算、防火封堵、調試配合、全站設備標識、安全標識牌、消防標識、 生活標識等標志標識采購、、掛牌;電纜、鋼絞線、金具等材料送檢、并網啟動、試運行配合、驗收,質量監(jiān)督、技術監(jiān)督及電網公司驗收的資 料準備、現場配合驗收工作等。
(3)響應人負責本標段施工范圍內所有設備及材料的接貨、驗收、卸貨、二次倒運(含堆場)、場內運輸、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
(4)響應人負責本標段竣工檔案編制、歸檔、裝訂、移交且通過檔案驗收(達到工程創(chuàng)優(yōu)標準)
(5)響應人負責220kV升壓站消防手續(xù)辦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驗收、消防報警系統安裝調試、取得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審 圖、完成備案,在并網前取得建設工程竣工消防相關部門驗收合格證書。
(6)響應人負責質保期內由響應人責任造成的缺陷處理等工作。
(7)響應人負責施工期環(huán)水保措施(包括塌方清理、道路抑塵、臨時綠化等)。
(8)響應人施工期間臨建設施,包括加工廠、設備材料堆放區(qū)等所有臨建及設備、設施均由響應人自行解決,包括場地選擇、征林征地手 續(xù)辦理,后期恢復等工作,費用自理,含在投標報價內。所施工臨建設施施工均得符合業(yè)主下發(fā)標準化施工。
(9)響應人需安排專人與采購人共同參與本工程征林征地、拆遷(招標文件或合同文件已約定由響應人本應自己解決的工作除外)等報批 手續(xù)辦理、對外協調、阻工協調等工作,采購人有權對響應人此項工作按月予以評價和考核,響應人投標報價時應充分理解并考慮協調工作難度 和風險。且響應人不能以此作為工期和價格索賠的理由。
(10)響應人負責現場查勘、選定棄渣場,并得地方政府環(huán)評、水保等部門批準,用以堆放施工工程中產生的棄渣,棄渣后應采取必要的水 土保持措施和植物綠化措施,渣場部分相關費用響應人應在投標報價中考慮。
(11)施工過程遇有需拆除拆遷的房屋、電線桿、墳地等零星障礙物時響應人自費解決。
(12)響應人負責負責因施工、運輸等響應人原因引起的當地農牧民阻工的協調及費用。
(13)配合采購人完成工程驗收(含政府及專項驗收)、合規(guī)性手續(xù)辦理,同時進行工程相關外部協調等工作。
(14)項目建設過程中必須使用內蒙古能源集團智慧工地平臺。
(15)配合采購人完成項目創(chuàng)優(yōu)工作,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內。
即便在采購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建設、驗收、投產和順利移交所必須的,仍然在響應人應承擔的工作范圍內。 注:承包范圍與工程量清單內容保持一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企業(yè)要求
3.1.1企業(yè)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安全生產許可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具備建筑施工總承包貳級 及以上資質;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一級、承修類一級、承試類一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完備的質量保證體系,并通過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3.1.2企業(yè)資產(財務要求):企業(yè)近3年財務狀況無虧損,財務狀況良好.
3.1.3 企業(yè)主要人員要求:
(1) 項目經理資格要求:須取得建設部頒發(fā)的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以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身份完成過風電項目建筑或安裝工 程,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2)項目技術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從事類似工程項目施工技術管理的工作經歷,擔任過類似工程項 目技術負責人職務;
(3)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資格要求:專職安全負責人1人,具有效的建筑系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且注冊在本單位;
(4)項目質量管理負責人人員的資格要求:人員數量及資格證書滿足項目需要,具有質檢員證,且注冊在本單位。
3.1.4 企業(yè)工程業(yè)績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應具有200MW及以上風電項目建筑和安裝工程施工合同業(yè)績至少1 項。
3.1.5 企業(yè)資信要求:
(1)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tài);
(2)投標人在近3年無違法、違紀事件、無質量和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等發(fā)生;
(3)不是禁入承包商;
(4)串標或其他違法行為廢標的不允許再次參與投標;
(5)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小組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guī)定要求,評標小組將 否決其投標資格。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符合上述資質條件要求的,請于2025年02月17日至2025年02月25日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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