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縣職業(yè)技術學校二期工程
補遺文件01號
各潛在投標 &&&&一、原招標文件 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2.2.4(2) “其他人員配備 1.配備一名具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專業(yè):建筑施工安全)資格人員得2分。(本小項滿分2分)
2.配備一名具有二級注冊造價工程師(專業(yè):土建或安裝)資格人員得1分,具有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專業(yè):土建或安裝)或者全國注冊造價工程師資格人員得2分。(本小項滿分2分)。
(注:以上人員均需注冊在投標人本單位且證書處于有效期內并提供證書相應網絡查詢截圖和社保證明材料,否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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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xiàn)更正為:“其他人員配備 &配備一名具有二級注冊造價工程師(專業(yè):土建或安裝)資格人員得2分,具有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專業(yè):土建或安裝)或者全國注冊造價工程師資格人員得4分。(本小項滿分4分)。
(注:以上人員均需注冊在投標人本單位且證書處于有效期內并提供證書相應網絡查詢截圖和社保證明材料,否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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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招標清單的編制說明第5條的(17)條敘述“抗震支架暫估價40萬元列入教學樓主體工程中”;而招標清單里單項工程1的主體工程,抗震支架的暫估價為20萬。兩處數(shù)據(jù)出現(xiàn)不一致的情況。現(xiàn)在明確以招標清單單項工程1的主體工程里的數(shù)據(jù)為準,即以“抗震支架的暫估價為20萬”為準。
&&&&&&&特此說明。
珙縣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