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營口電廠燃料輸煤系統粉塵治理(第二批), 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yè)自籌,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營口電廠燃料輸煤系統粉塵治理(第二批)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 營口電廠燃料輸煤系統粉塵治理(第二批)。
2.2建設地點: 營口電廠廠區(qū)內
2.3招標范圍: 營口電廠燃料輸煤系統粉塵治理(第二批),一期除塵器改造范圍:一期12個原煤倉,除塵器采用一拖三個原煤斗,安裝4臺;12Б皮帶機安裝1臺除塵器;總計:5臺。二期除塵器改造范圍:二期CS1A、CS1B皮帶機、CS2A、CS2B皮帶機、CS3A、CS3B皮帶機、CS4A、CS4B皮帶機、CS7皮帶機、CS8皮帶機、CS5A皮帶機和CS5B皮帶機,安裝12臺除塵器;二期原煤倉12個原煤倉,除塵器采用一拖三個原煤斗,安裝4臺除塵器;總計:16臺。本次改造范圍共計21臺及對一期各個轉運站噴霧抑塵改造。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2.4工期: 計劃工期2020.7.1-2020.9.30。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款
3.1.1投標人須為 及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 資質要求:投標人或分包方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若分包,需提供分包協議及分包方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 業(yè)績要求:近5年內(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簽字蓋章時間為準)至少2項火電廠輸煤系統或其他行業(yè)粉塵治理改造、除塵設備施工;或除塵設備安裝工程業(yè)績。(提供的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工作范圍頁、簽字蓋章頁,如提供的業(yè)績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業(yè)績要求內容,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 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
3.2.4 是否接受聯合體: 不接受
3.2.5 其他要求: 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出售招標文件方式:投標人在招標文件發(fā)售期間2020年4月7日9:00時起至2020年4月12日17時00 時止(北京時間)可網上購買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費:500元/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