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發(fā)電廠2020年度粉煤灰、脫硫石膏及干渣銷售招標公告
二、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一期2×200MW、二期2×600MW機組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2個標段,具體為: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
2020年度粉煤灰粗灰、脫硫石膏及干渣銷售 |
2020年度粉煤灰粗灰、脫硫石膏及干渣銷售 |
200 |
|
2020年度粉煤灰細灰銷售 |
2020年度粉煤灰細灰銷售 |
200 |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fā)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yè)務系統(tǒng),在“電子招投標-發(fā)票管理”菜單中/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下載電子發(fā)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xù)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yè)法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企業(yè)注冊資金不少于20萬元。
2.投標人的經營范圍必須包含有粉煤灰、石膏的經營或具有利用粉煤灰、石膏的資質。具備一定的倉儲規(guī)模,要求冬儲能力不小于15萬噸(提供證明材料)。
3.投標人必須具有從事粉煤灰粗灰、石膏、干渣銷售近兩年以上的經歷,需提供(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銷售合同復印件作為業(yè)績證明材料,合同復印件應能體現合同標的、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等內容,否則視為無效業(yè)績。
4.投標人用于運輸粉煤灰粗灰的車輛不少于12臺,運輸能力不少1000噸/日;用于運輸石膏的車輛不少于5臺,運輸能力不少200噸/日。投標人提供所擁有的車輛行車執(zhí)照或租賃車輛的協(xié)議書(復印件)。
5.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6.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7.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2020年度粉煤灰細灰銷售】
1.投標人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yè)法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企業(yè)注冊資金不少于20萬元。
2.投標人的經營范圍必須包含有粉煤灰細灰的資質。具備一定的倉儲規(guī)模,要求冬儲能力不小于10萬噸(提供證明材料)。
3.投標人必須具有從事粉煤灰銷售近兩年以上的經歷,需提供(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銷售合同復印件作為業(yè)績證明材料,合同復印件應能體現合同標的、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等內容,否則視為無效業(yè)績。
4.投標人用于運輸粉煤灰細灰的車輛不少于10臺,運輸能力不少800噸/日。投標人提供所擁有的車輛行車執(zhí)照或租賃車輛的協(xié)議書(復印件)。
5.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6.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7.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獲取
公告時間:2020-04-14 08:30到2020-04-21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0-04-14 08:30到2020-04-2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