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蒼南4號海上風電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 蒼南4號海上風電項目35kV海底光電復合纜及附件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浙江省溫州市蒼南海域。
2.2 規(guī)模: 400MW 。
2.3 項目概況: 蒼南4號海上風電項目場區(qū)中心離岸距離約36km,水深約27m~35m,東西最長約19.3km,南北最寬約4.9km,規(guī)劃面積約57.1km2,總裝機容量為40萬kW。
2.4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5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shù)量、技術規(guī)格: 所有風電機組之間,以及風電機組與海上升壓站之間的35kV海底光電復合纜(3×95~3×400 26/35kV)及其附屬設備。
2.6 交貨地點: 海纜交貨地點為本標段中標單位工廠碼頭。本標段投標方提供滿足出運條件的靠船碼頭與各類裝船、起重機械供海纜施工方使用,并完成海纜裝船工藝過程中碼頭工作面上的操作內容。本標段投標方負責過纜至海纜施工方運輸船只,并進行船上交接試驗,試驗通過后方可移交給海纜施工單位。海纜及附屬設備的海上運輸、海纜的安裝敷設以及海纜竣工交接試驗由海纜施工單位完成,投標人須無條件配合及指導。
2.7建設工期: 計劃17個月。2020年6月正式開工,2021年6月機組并網發(fā)電。
2.8交貨期: (最終交貨時間以第一次設計聯(lián)絡會確認為準)
計劃第一批交貨日期2021年5月15日,計劃第二批交貨日期2021年6月15日,計劃第三批交貨日期2021年7月15日,以滿足工程進度為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質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與投標相同品牌、相同類型產品的型式試驗報告或包含型式試驗內容的檢測(檢驗)報告或包含型式試驗內容的認證證書(由國家認定的相應資質機構出具)。
3.2.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海上風電項目35kV三芯交聯(lián)聚乙烯絕緣交流海底光電復合電纜合同業(yè)績至少1項。須提供合同掃描件(含能反映供貨設備規(guī)格型號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時間以合同中簽字蓋章頁的時間為準,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 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yè)要求、資格條件等)。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4月29日9:00起至2020年5月6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3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