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鐵塔2020年綜合整治施工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招標范圍:本項目施工范圍包括開關電源整治、蓄電池整治、日常高溫整治、外電整治、機房整治、FSU整治等施工服務項目,以及維修整治所需的零星材料(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1.2項目規(guī)模:988.80萬元(含稅)。
1.3項目地點:廣東省深圳市。
1.4計劃工期:工期要求按招標人具體訂單的要求執(zhí)行。招標人按每個單項工程的具體內容制定工期要求。在無天氣特殊原因及基礎保養(yǎng)需求的情況下,完成單項工程施工任務,不得擅自延誤;如有特殊情況,須及時向監(jiān)理單位和建設單位予以說明,征得雙方同意后,方可變更,否則,一律視做無故延誤工期,將予以經濟處罰和委托工程量降低調整。
1.5承包方式:投標人對工程項目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并獨立承擔安全責任。(電力電纜等設備材料由投標人提供,乙供材料需滿足招標人的質量要求及標準規(guī)范。招標人有權根據(jù)上級政策變動,調整乙供材料設備為甲供)。
1.6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1.7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5個標段,每個投標人至多可中1個標段。由于本項目不得兼中,每個標段需3家或以上的投標人進行充分競爭,若標段因投標人重復不能達到3家充分競爭時,對標段排序在前的進行正常評審,其他標段招標失敗。
標段劃分 |
區(qū)域 |
標段比例 |
含稅金額(萬元) |
標段一 |
龍崗區(qū) |
25% |
247.20 |
標段二 |
寶安區(qū) |
22% |
217.54 |
標段三 |
大鵬新區(qū)、坪山新區(qū)、羅湖區(qū)、鹽田區(qū)、深汕合作區(qū) |
20% |
197.76 |
標段四 |
龍華區(qū)、光明新區(qū) |
18% |
177.98 |
標段五 |
福田區(qū)、南山區(qū) |
15% |
148.32 |
1.8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1.9分包轉包情況:本項目不允許分包或非法轉包,否則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并由中標人承擔違約責任。
1.10本項目設置最高投標限價。詳見《報價一覽表》。投標人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注:本項目為框架招標,本次框架招標標的為招標人預計在需求期內可能發(fā)生的項目,并不作為招標人向投標人作出的具體項目的承諾,如招標人在需求期內未向中標單位下達采購訂單或未足額下達采購訂單,不構成招標人違約,投標人不得追究招標人違約責任。本項目執(zhí)行過程中,公司下發(fā)包括本招標項目的最新的集采結果或其他相關要求的,本項目終止,按最新發(fā)布的集采結果或要求執(zhí)行。
2.投標人資格要求(適用于所有標段)
2.1營業(yè)執(zhí)照:投標人須是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須包含本次招標內容相應的經營范圍,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對于已按商事登記改革要求更換新版營業(yè)執(zhí)照的,如營業(yè)執(zhí)照未顯示經營范圍及注冊資本信息的,在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同時還應提供商事主體信息最新查詢結果(須包含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年度報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營業(yè)執(zhí)照必須通過年檢或提供已按相關規(guī)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報告的證明或查詢截屏。
2.2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
(2)投標人須至少具備以下資質其中之一:
a.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
b.有效的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
c.有效的國家能源局或國家電力監(jiān)管委員會或其下屬機構頒發(fā)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五級及承修類五級(含)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非粵注冊投標人必須取得有效的入粵備案證明。須提供已備案證明材料,未完成入粵備案的,須提供承諾函承諾合同簽訂前完成入粵備案。
要求:為查驗資質證書真實性,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及網上查詢地址、查詢結果截圖。
2.3納稅人資格: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提供國家稅務機關出具的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包括稅務網站截圖)或以往繳稅憑證等復印件,證明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4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具備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其中框架合同以訂單時間為準)全國范圍內同類項目(同類項目定義:通信基站桿塔及配套整治、外電整治),累計業(yè)績不少于300萬元(含)。
要求:a.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關鍵頁包括體現(xiàn)合同標的、合同金額、時間、簽字蓋章頁等;如合同無法體現(xiàn)金額的,須提供相應訂單、票據(jù)等相關證明材料(材料內容應足以支撐判斷合同內容、時間、金額等情況,資料不全,評委無法確定該項業(yè)績的則不予認可)。原件備查。b.提供的業(yè)績證明材料若為框架合同,以訂單為準。列表清單中出現(xiàn)框架合同金額的,不計入。原件備查。
注:本招標文件所要求的資質、業(yè)績等材料的,必須為投標人本人的資質、業(yè)績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關系的,其資質、業(yè)績不得通用。
2.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滿足以下信譽要求:無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狀態(tài)的,無違法記錄、無騙取成交記錄,無被暫停或取消投標及參選資格,無在“信用中國網”被公示為失信人的,無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近3年來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約行為、無重大違法行為,不在黑名單的(投標人需提供信譽聲明及 “信用中國網”截圖,承諾滿足以上信譽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4.招標文件獲取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6日,每日上午9時00分至12時00分與下午14時00分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