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濱湖雅郡項目勘察、設計、施工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
>本招標項目 中交·濱湖雅郡項目勘察、設計、施工EPC總承包 已由 肇慶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發(fā)展規(guī)劃和國土資源局 以2020-441200-70-03-019451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中交(肇慶)投資發(fā)展 ,建設資金來自 企業(yè)自籌資金 ,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 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
>2.1 項目 >2.2 建設 >2.3 建設規(guī)模及內容:中交·濱湖雅郡項目建設用地面積87495.13㎡(131.24畝)、容積率3.5、計容建面約30.62萬㎡、總建筑面積約39.69萬㎡,主要為高層住宅、商業(yè)、幼兒園、配套用房等。本項目總投資約24.26億元。 >2.4 招標范圍:完成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至工程竣工驗收、結算編制、備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關部門結(決)算、審計、工程保修等EPC 項目工作內容,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2.4.1勘察部分 >工程范圍:根據相關規(guī)范和技術要求,完成中交·濱湖雅郡項目建設工程勘察工作,包含詳勘和超前鉆。 >詳勘工作內容:按照巖土工程詳細勘探技術要求及相關技術規(guī)范,詳勘服務主要包含:鉆孔、取樣、室內試驗、標準貫入試驗、現場觀測(水位測量、承壓水位觀測等)及報告撰寫等。 >超前鉆工作內容:按照巖土工程詳細勘探技術要求及相關技術規(guī)范,超前鉆技術服務主要包含:鉆孔、取樣、水位測量及報告撰寫等。 > 2.4.2設計部分 >設計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招標人要求及相關文件、當地政策、法規(guī)、市場行情等要求完成本項目建筑工程規(guī)劃設計、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過程設計管控及設計跟蹤、工程設計變更、施工現場配合服務、后期采購咨詢服務、專項研究咨詢、專業(yè)設計以及審核施工圖質量及缺陷處理等全過程設計及服務。配合發(fā)包人土建施工圖、人防施工圖審查和規(guī)劃、消防、人防等報建工作,協(xié)助辦理施工許可證等各專項報批和驗收工作。具體如下: >①設計位置及對象范圍:本項目約定的宗地圖用地紅線范圍內所有永久及臨時建筑物、構筑物的建筑工程設計和人防設計。施工用建筑物及構筑物除外。 >②建設工程設計專業(yè)范圍:建筑、結構、設備( 給排水、消防、電氣、暖通等)、幕墻設計(方案至深化圖)、泛光照明設計(包括樓體建筑及園林景觀)、室外工程(園區(qū)內小市政)、園林、道路、智能化、人防、節(jié)能、綠色建筑及概算書。在各專業(yè)設計中,不包括:室內精裝修、燃氣設計、門窗深化設計、廚房設計、聲學設計、標識廣告設計、欄桿深化設計、各專業(yè)智能化廠家深化安裝圖。 >③配合發(fā)包人各專業(yè)施工圖審查和規(guī)劃、消防、人防、綠建等報建,協(xié)助辦理施工許可證等各專項報批和驗收工作。 >④設計人應指定不少于一名經發(fā)包人認可的設計代表駐場,負責施工指導與現場配合工作。>2.4.3 施工部分 >按照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的范圍和招標人批復的施工圖進行施工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本項目規(guī)劃用地范圍內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土建工程,含住宅室內、公共配套設施、商業(yè)部分、架空層等相關的土石方工程、基礎工程、基坑支護工程、人防工程、主體結構工程、砌筑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等;裝修裝飾工程,公共配套設施、商業(yè)部分、架空層等裝修及外墻飾面工程;安裝工程,含給排水、電氣、消防、防雷、通風空調、弱電(含智能化)、抗震支架、電梯、智能化、水電接駁等;相關配套工程,含綠化工程、道路廣場、有線電視、燃氣、供水、永久供配電、室外管網(給排水、消防)、標識系統(tǒng)、室外照明、其他工程等; >② 負責辦理及協(xié)助辦理工程開工及驗收所需的各項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許可證(或臨時施工許可)、報監(jiān)手續(xù)、余泥排放證、排污手續(xù)、排水接駁、水質檢測、排水許可證、臨水臨電、水電氣等專業(yè)報建報裝、分項分部工程驗收、環(huán)保驗收、消防驗收、衛(wèi)生驗收、永久排水許可證、特種設備及設施報檢報驗、節(jié)能驗收、質量驗收、規(guī)劃驗收、永久用電用水驗收、第三方檢測、竣工驗收及備案等工作,并支付辦理上述手續(xù)中應由施工方承擔的費用。 >③負責施工期間至移交前的場地管理、保安、保潔、防噪音、防揚塵及綠化養(yǎng)護等管理工作;負責設置衛(wèi)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運工作;負責設置施工污水收集過濾系統(tǒng),保證污水排放不得影響周邊環(huán)境;配合發(fā)包人做好各項迎檢工作,對場地進行清掃和布置。 >④項目范圍內的場地圍蔽施工及至本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維護工作(該部分費用包含在承包人合同價款中)。 >⑤組織本項目的整體竣工驗收及備案和整體工程資料匯總及整理歸檔工作,包括結算資料整理匯總、竣工圖簽審及竣工圖編制(份數按發(fā)包人要求),含各類分包工程的資料組卷以及竣工驗收工作。在本工程范圍內工程資料正式移交給發(fā)包人及相關建設主管部門之前所產生的費用均包括在承包人合同價款中。 >2.6 工期要求:總工期暫定1275日歷天(其中勘察工期60天、設計工期120天,施工工期1095天),具體以實際工期為準。 >2.6.1勘察工期:合同簽訂后20個日歷天完成現場詳勘工作,10個日歷天提交詳勘成果資料;20 個日歷天完成超前鉆工作,10個日歷天提交超前鉆成果資料。 >2.6.2設計工期:合同簽訂后20個日歷天內完成規(guī)劃設計;20個日歷天完成方案設計;35 個日歷天完成初步設計,并協(xié)助甲方取得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45個日歷天完成施工圖設計,并協(xié)助甲方取得施工圖審查合格證。設計工期共120個日歷天。 >2.6.2.1 承包人設計成果應配合發(fā)包人進行第三方審查。 >2.6.2.2 相應階段的設計成果文件應該在審查意見出來后5天內修改完善,如果延誤工期,設計人向發(fā)包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合同設計價格的2% ;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設計合同價格的30%。當累計達到合同價的30%時,發(fā)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索賠償款。由此所引發(fā)解除合同的責任,由承包人負責。 >2.6.2.3 施工現場配合服務:自工程開工算起至工程竣工,對本項目全程現場指導與監(jiān)督等相關工作。 >2.6.3 施工工期:建筑施工必須 1095 個日歷天內完成。開工日期由監(jiān)理工程師發(fā)出的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備案的日期作為實際竣工日。 >1) 需在售樓部圖紙下發(fā)60天內完成售樓部建設,并達到開放條件。 >2) 需在主體結構圖紙下發(fā)后90天內達到正負0高程。 >3) 需在工程開工后24個月內達到驗收條件,并完成驗收。 >4) 預售條件要求:工程開工后180天,必須達到辦理預售證進度要求。 >5) 分戶驗收、移交要求:竣工驗收后30天內,現場狀態(tài)必須達到分戶驗收及移交的條件。 >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3.2 投標人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以下資質證書: >(1)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yè)類(巖土工程(勘察))甲級資質。(2)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工程行業(yè)設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設計甲級資證書;(3)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或以上)資質證書。 >3.3 投標人(獨立體或聯合體主辦方)持有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4 擬派本 >具有建筑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證;(在投標登記時及中標前后,該 >3.5 擬派設計負責 >3.6 擬派勘察負責 >3.7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的家數最多不能超過3家,聯合體主辦方必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 或以上)資質證書,聯合體各方在同一招標項目中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8 信譽要求:未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投標人,未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 )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投標人,投標人不滿足上述要求均按否決投標處理。若聯合體投標,則各成員均需提供。(提供相關網頁截圖)。 >3.9 本招標工程只接受投標人的總公司投標登記,不接受 投標登記。 >3.10 投標單位投標登記前已在 企業(yè)庫已辦理企業(yè)信息登記及主要負責人 >須是本單位企業(yè)庫中的在冊人員; >3.11 根據《關于取消省外建筑企業(yè)和人員進粵信息備案有關工作的通知》粵建市[2015]52號文,省外進粵建筑企業(yè)(包括規(guī)劃編制、工程勘察設計、工程監(jiān)理、工程設計與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招標代理和工程造價咨詢、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程質量檢測等單位)和人員(包括進粵建筑企業(yè)的注冊執(zhí)業(yè)人員、其他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到我省開展建筑活動的,須在“進粵企業(yè)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錄入相關信息并通過數據規(guī)范檢查(已審核掛網的進粵備案信息自動轉入該登記平臺)。
>投標登記時須提供以下資料,所有資料文件須加蓋投標人(獨立體或聯合體主辦方)公章,投標登記時須提供原件備查(已注明不需提供的除外);需要年審的證件必須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年審合格才有 效,如到期未年審,必須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未組織年審的說明,否則視做無效證件: >4.1 聯合體共同投標協(xié)議書原件(如為獨立體投標,則無需提供,格式見招標公告附件)。>4.2 投標人(獨立體或聯合體主辦方)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證明書原件、被委托人有效授權書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法定代表人親自投標登記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證明書原件及其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4.3 投標人(獨立體或聯合體各方)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4.4 投標人(獨立體或聯合體各方)的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無需核對原件)。>4.5 投標人(獨立體或聯合體施工方)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復印件。>4.6 擬派施工負責人注冊建造師證書復印件或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持證人員從業(yè)情況信息公開平臺 >系統(tǒng)打印的證書加蓋投標單位公章、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 證(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如為系統(tǒng)打印證書,無須提供原件核對)。 >4.7 擬派設計負責人注冊建筑師證復印件。 >4.8 擬派勘察負責人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 >4.9 擬派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勘察負責人加蓋當地社保局或稅務局印章的近3個月(截 >止發(fā)布招標公告當月的上一月份開始算)任意時段的社會勞動保險繳費證明原件(以提供加蓋當地社保局或稅務局印章的為準)。 > 4.10 提供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 )及國家企業(yè)信用 >信息公示系統(tǒng)( )網上截圖并加蓋公章。 >4.11 省外企業(yè)需提供“進粵企業(yè)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中企業(yè)和人員信息資料網頁的打 >印件加蓋公章。 > 4.12 投標登記申請表(從 站下載,按要求填寫及蓋投標人公章 >及法人代表章)。 >【注:1、投標人應按要求提交以上 4.1-4.12項投標登記資料一份,且投標人應編制投標登 >記資料的封面、目錄并裝訂成冊;4.12項原件一式兩份,單獨提交;2、投標人對以上投標登記資料的真實性負責,經審查符合要求后方可 】 >
>5.1 招標人對本項目的所有投標人均不作任何投標經濟補償,其投標費用自理。 >5.2 招標人有權無償使用未中標或者放棄中標單位的設計技術方案。所有投標人應保護招標人使用其設計技術方案不能受到來自第三方的侵權訴訟或索賠,否則投標人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中標人負責設計技術方案修改和優(yōu)化,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費用中,中標人不得據此向招標人額外收取任何費用。
>6.1投標登記時間: 2020 年 7 月 9 日至 2020 年 7 月 13 日上午9: 30至11:30,下午 14:00至16:00,于 (
>7.1 凡提供符合投標登記要求資料的投標登記人均可成為投標人。 >7.2 若符合條件的投標登記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足3名時,招標人將重新組織招標。
>8.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 2020 年 7 月 30 日 09 時 30 分。>8.2 投標文件遞交 >中心第09開標室 ,具體以交標當天大屏幕顯示的開標室為準。( >8.3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不予受理。
1. 招標條件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 >2.2 建設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4. 投標人投標登記 需提供的資料
>5. 投標經濟補償
>6. 招標文件的獲取
>67. 確定投標人的辦法
>7.1 8. 投標文件的遞交
>8.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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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g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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