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航標維護項目 招標人為 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yè)自籌和銀行貸款,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 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航標維護 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業(yè)區(qū) 唐山港曹妃甸港區(qū)煤碼頭。
2.2 服務內容: 港池航道5座燈浮標(冬季更換為5座冰浮標)、2座燈樁維護和保養(yǎng),以及備用燈浮標和備用冰浮標保管工作(招標人提供3座備用燈浮標和3座備用冰浮標)。
2.3 服務期:維護期限為1年,開始時間自合同簽訂日期起算。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5座燈浮標(冬季更換為5座冰浮標)、2座燈樁維護和保養(yǎng),以及備用燈浮標和備用冰浮標保管工作。招標人僅提供備用冰浮標3座,備用等浮標3座,投標人承擔日常維護所有工器具、船只、零星材料及維護工人生活、辦公及食宿全部費用。自然災害及第三方造成的航標損壞滅失除外,航標日常巡檢維護及航標更換作業(yè)所需的人員、車輛、船舶、設備、消耗器材、稅費及維護工人生活、辦公及食宿全部費用均由投標人承擔。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 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備國家賦予的轄區(qū)航標和助航標志設置與維護職能或行業(yè)主管部門出具的航標維護能力的證明 。
3.2.2 投標人應具備的業(yè)績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1個航標維護的業(yè)績(業(yè)績須提供合同或業(yè)主證明材料)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次服務的相應能力 。
3.2.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無 。
3.2.4 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否 。
3.2.5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承包人負責維護好承包范圍內航標設施的正常使用,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須滿足航標主管部門要求,確保滿足船舶進出港及通航安全的要求。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項目通過 有意向的投標人可從2020年8月14日9時起至2020年8月 21日17時止(北京時間), 購買招標文件 。
招標文件費:500元/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