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內蒙古北聯(lián)電能源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高頭窯煤礦掘錨機后配套裝置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內蒙古北聯(lián)電能源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高頭窯煤礦。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因上一次招標失敗,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重新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高頭窯煤礦位于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境內,礦井年設計生產能力800萬噸/年,配套800萬噸/年的洗煤廠。本項目的掘錨機后配套裝置用于配套山特維克MB670-1型掘錨機使用,實現(xiàn)原煤轉載運輸、破碎,幫錨補打等作業(yè)。煤層硬度f≈4,煤層傾角1-5º。
2.2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qū)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
2.3 規(guī)模:800萬噸/年
2.4 招標范圍:高頭窯煤礦現(xiàn)需采購一套掘錨機后配套裝置,包括一臺錨護轉載破碎機(錨運破一體機)或煤礦用液壓錨桿臺車、一臺煤礦用帶式轉載機(橋式皮帶轉載機)、一套帶式輸送機用邁步式自移機尾及一套物料架,用于配套進口掘錨機使用。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范。
2.5 交貨地點:高頭窯煤礦。
2.6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4個月內交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具有礦山或煤礦設備(裝備)生產制造等相關內容。
3.2.2 投標人具有近年(合同簽訂日期為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臺錨護轉載破碎機(錨運破一體機)或煤礦用液壓錨桿臺車供貨合同業(yè)績(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
3.2.3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3.2.4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09月23日9:00起至2020年09月30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售價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