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四港電廠隸屬江蘇發(fā)電有限公司,地處“長三角”負荷中心,位于千年古鎮(zhèn)——南通啟東呂四港鎮(zhèn)東部。機組容量為 4 臺 66 萬千瓦超超臨界燃煤機組,總裝機容量 264 萬千瓦。4 臺機組脫硫、脫硝均由呂四港項目部特許經營。
二、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為環(huán)境公司呂四港項目部液氨,預估用量 5000 噸,供貨液氨品質指標如下(具體見技術規(guī)范):
指標名稱 |
一等品 |
氨含量,% |
≥99.8 |
殘留物含量,% |
≤0.2 |
詳細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為準。供貨期: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
簽訂年度單價長協(xié),具體以訂單執(zhí)行。為確保后續(xù)供貨的及時性,本標段設置一個中標人(第一中標候選人)和一個備選中標人(第二中標候選人),當?shù)谝恢袠巳藷o法履約,招標人有權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重新組織招標。
三、投標人資質及其他要求:
3.1 投標人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并能合法運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力。
3.2 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狀態(tài),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3 具有液氨的貨源組織、質量控制、運輸、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并保證依法經營、依法運輸。
3.4 投標人為液氨生產企業(yè)的,應具備保證滿足本次招標數(shù)量的生產能力, 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安全生產許可證,近 5 年內具有 2 個及以上液氨供貨業(yè)績(須提供相應業(yè)績的合同復印件)。投標人為代理商或貿易商的,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制造商出具的在有效期內的授權文件或與制造商在有效期內的合作協(xié)議,近 5 年內具有銷售相同或類似材料總量 1500 噸及以上供貨業(yè)績(須提供相應業(yè)績的合同復印件)。
3.5 如投標人負責運輸,應具有危險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如投標人委托其他運輸單位承擔運輸,被委托運輸單位應具有危險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6 具備足夠的運力,運輸過程中必須有防雨雪、防泄漏等應急預案。
3.7 本標段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生產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時投標。
四、招標文件獲取方式: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本次招標的投標人,請于 2020年 10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02 日下午 17:00(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備注:公告查詢以電力招標采購網為準!本網站為經營性收費網站。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聯(lián)系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并繳費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下載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