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 營口仙人島熱電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粉煤灰、渣、石膏銷售服務項目【重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招標人為 營口仙人島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 營口仙人島熱電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粉煤灰、渣、石膏銷售服務項目【重新招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遼寧省營口市仙人島能源化工區(qū)
2.2 范圍及規(guī)模:
范圍;:2020年11月11日-2021年5月31日;規(guī)模:2*50MW
2.3 本次招標采購材料的名稱、數(shù)量、技術規(guī)格:
2.3.1預計銷售數(shù)量:粉煤灰44000噸(原灰);爐渣7800噸;石膏9700噸;具體銷售數(shù)量以實際為準。
2.3.2粉煤灰、爐渣、石膏質量要求:
粉煤灰(原灰):詳見技術規(guī)范
石膏:詳見技術規(guī)范
爐渣:詳見技術規(guī)范。
招標人對合同期內粉煤灰、爐渣、石膏的質量、參數(shù)不作任何承諾,投標人對此應表示認可,并接受由此帶來的風險。
2.4中標人履約期間內,必須無條件按照中標價格完成招標人的生產計劃。如不履約將扣留履約保證金,同時由此給招標人帶來的經濟損失由中標人全部承擔。
范圍:本次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
營口仙人島熱電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粉煤灰、渣、石膏銷售服務項目【重新招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2016年以來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yè)績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以來)具有類似項目業(yè)績不少于1個(提供合同首頁、標的及簽字頁掃描件)。
3.2.3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3.2.4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0月21日9:00起至2020年10月26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