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規(guī)模:福建省福建福清海壇海峽海上風電場地處福建省福清市龍高半島東北側,位于海壇海峽中北部,場址涉及福清市的三山鎮(zhèn)、高山鎮(zhèn),場址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9°36′57″、北緯25°32′10″。根據《福建省海上風電場工程規(guī)劃報告》,該場址位于海壇海峽中北部,由兩塊區(qū)域組成,總面積約35km2,規(guī)劃裝機容量300MW。A區(qū)位于福清三山鎮(zhèn)塘邊村以北淺海養(yǎng)殖區(qū),水深4~12m(平均潮位以下水深,下同),面積約16km2;B區(qū)位于龍高半島北樓~北坑海岸線的東側,海壇海峽航道區(qū)西側之間的狹長地帶,東距岸線1.3~3.0km海域淺海養(yǎng)殖區(qū),水深2~5m,面積約19km2。
范圍:租賃兩艘具備四錨定位和坐灘能力的甲板運輸船,負責福建福清海壇海峽海上風電工程風電機組設備及風電基礎部件的運輸及倒駁配合,預計租賃期12個月,招標方有權依據項目實際情況調整租賃期限。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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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標書售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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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駁運輸船租賃 |
1000元 |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fā)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yè)務系統(tǒng),在“電子招投標-發(fā)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fā)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xù)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設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企業(yè)或公司。
2.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標截止時間)具有2個及以上甲板運輸船租賃(含運輸)服務業(yè)績,并提供相應的有效合同證明材料及業(yè)主/用戶聯系人。投標人所提供的業(yè)績證明材料必須是真實的,如發(fā)現業(yè)績有造假問題,將否決其投標或取消其中標資格。
3.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狀態(tài),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凍結。投標人在近5年內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審計報告結論良好(應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不接受連續(xù)三年虧損投標單位。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應提供企業(yè)成立以來所有會計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不接受自注冊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5.投標人在最近五年(2015年1月1日-投標截止時間)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所承包工程(船舶租賃服務)未發(fā)生重大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投標人需提供本單位律師事務所證明或公開媒體及相關網站證實)。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7.投標人擬投入的甲板運輸船,1艘船舶船長至少100m,船寬至少22m和1艘船長至少80m,船寬至少16m。以上信息均以船舶證書及總布置圖中相關數據為準。
8.投標人擬投入的甲板運輸船“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經營人”如未登記在投標人名下,則需提供投標人與“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經營人”簽訂的船舶租賃意向協議或授權書,且擬投標船舶無不良業(yè)績。
9.本次投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0.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11.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備注:在簽訂合同之前的任何時候,為了證實投標人的持續(xù)合法地位及資格條件,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提供進一步的資料或核實以往已提交了的資料。
*以上要求投標人必須同時滿足,所提供的所有資質文件必須真實,且與投標人主體一致,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或其中標資格將被取消。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0-11-10 16:20到2020-11-16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0-11-10 16:20到2020-11-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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