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新能源秦皇島撫寧風電場項目塔筒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撫寧風電場項目塔筒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滿族自治縣。
2.2 規(guī)模:50MW風電項目。
2.3 建設工期:12個月。
2.4 標段劃分:塔筒。
2.5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shù)量、技術規(guī)格:17套風力發(fā)電機組塔筒(不含基礎環(huán)、錨栓)設備。
2.6 交貨地點:項目現(xiàn)場車板交貨。
2.7 交貨期: 全部塔筒設備于2021年2月20日至5月30日供完,現(xiàn)場車板交貨;全部設備不超過3批交付。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新能源秦皇島撫寧風電場項目項目塔筒采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申請人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必須持有國家認定的資質機構頒發(fā)的ISO9001:2008版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等同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年檢有效);
2、投報產品具有國家認定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針對所投產品出具的檢測報告等,符合目前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及要求;
3、投標申請人須提供經審計的近三年企業(yè)財務報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內經審計的財務報表)、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律師事務所或第三方機構提供的訴訟履約情況證明。
4、不接受聯(lián)合體或代理商投標。
5、投標申請人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00萬元;
6、投標申請人具有D1、D2級及以上特種設備(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或鋼結構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7、投標申請人近五年(2015年11月1日至今)應至少有200臺2MW及以上級別風機塔筒安全投運業(yè)績。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從2020年12月5日9:00起至2020年12月11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1500元/標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