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煤灰、爐底渣銷售(2021-2022年度)項目公開招標(三標段)項目招標公告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本項目采用全電子招投標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021年1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粉煤灰28萬噸,爐底渣4.9萬噸,分為3個標段:
第1標段 粉煤灰19.6萬噸(占粉煤灰總量的70%)
第2標段 粉煤灰8.4萬噸(占粉煤灰總量的30%)
第3標段 爐底渣4.9萬噸(占爐底渣總量的100%)
注:投標人可選擇一個或多個標段投標,第1、第2標段分別由不同單位中標。
合同期限:2021年1月20日-2022年12月31日(暫定),由于煤種改變或電量調整或其他原因導致該時段內粉煤灰、爐底渣產量變化,合同期限順延至招標量執(zhí)行完成為止(允許執(zhí)行偏差±500噸)。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具有合法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業(yè)績要求
3.2.1標段1、標段2業(yè)績要求:
1)從2015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提供具備采購、銷售或使用20萬噸及以上粉煤灰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務范圍、購銷數量、簽定時間、合同簽字頁等信息、購銷發(fā)票等);
2)從2015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提交2項粉煤灰銷售或購買合同業(yè)績(合同業(yè)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務范圍、購銷數量、簽定時間、合同簽字頁等信息);
3.2.2標段3業(yè)績要求:
1)從2015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提供具備采購、銷售或使用2萬噸及以上爐底渣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務范圍、購銷數量、簽定時間、合同簽字頁等信息、購銷發(fā)票等);
2)從2015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提交2項爐底渣銷售或購買合同業(yè)績(合同業(yè)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務范圍、購銷數量、簽定時間、合同簽字頁等信息);
3.3、其他要求:
3.3.1財務狀況要求三年內為非虧損企業(yè),提交2017年、2018年、2019年經審計財務報告(表)。
3.3.2第1標段、第2標段應具備粉煤灰1萬噸及以上的封閉儲存(指:封閉罐(船)裝儲存、封閉建構筑物儲存)能力,須提交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產權證明、租賃合同與本項目同期的或長期的合同等;第3標段應具備爐渣5千噸及以上的堆放能力,須提交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產權證明、租賃合同與本項目同期的或長期的合同等。第1標段、第2標段不能同為一個存儲證明。須對預中標單位封閉儲存能力實地考察,若實地考察發(fā)現弄虛作假的取消其中標資格。
3.3.4運輸工具要求:自有運輸車輛的投標人,需提供相關車輛的證明文件,無自有運輸車輛的投標人,需提供與運輸企業(yè)所簽訂的與本項目同期的或長期的委托運輸合同或意向書。標段1、標段2應采用專用拉運粉狀貨物的罐車(不少于5輛),標段3應采用密封的拉運爐底渣的車輛(不少于1輛)。
3.4項目不允許分包;
3.5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3.6國家能源集團限制準入的投標人不允許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附件一。
4.2 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登錄,在“購標申請”菜單中根據要求上傳購標審核資料,審核通過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0年12月25日 09時00分至2020年12月31日 16時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聯系人:馬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機:18701298819, 13716111570;
傳 真:010-51957412
電力公眾微信號:18701298819
郵箱:1051008819@qq.com
相關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請登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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