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2021年水輪發(fā)電機組檢修工程招標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保山能源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河口電廠2021年水輪發(fā)電機組檢修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85.00萬元
最高限價:85.00萬元
采購需求: 保山能源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河口電廠2021年水輪發(fā)電機組檢修工程,包括:松山河口電廠56MW機組1號機A級檢修,松山河口電廠56MW機組2號機B級檢修,具體包括:機組檢修標準項目、專項處理項目、特殊項目,技術要求詳見磋商文件第五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項目名稱 |
機組編號 |
預算金額 (萬元) |
計劃開工時間 |
計劃完工時間 |
計劃工期(天) |
松山河口電廠56MW機組A級檢修 |
1號機 |
60 |
2021年3月16日 |
2020年4月30日 |
45 |
松山河口電廠56MW機組B級檢修 |
2號機 |
25 |
2021年3月01日 |
2020年3月15日 |
15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完工,驗收合格后止。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2)、資質要求: 1)、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2)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其中承修類四級及以上、承試類四級及以上資質);
(3)、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4)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資格要求:貳級及以上等級注冊建造師,且須注冊在磋商申請人/供應商單位,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在有效期內;
(5)財務要求:磋商申請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或破產狀態(tài);
(6)信譽及履約: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及履約能力,在磋商截止時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截圖一)、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截圖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截圖三)及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截圖四)。提供上述網站信用信息查詢記錄的網頁截圖,并加蓋磋商申請人公章(若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競標資格);
(7)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1年01月25日至2021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