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建·容東片區(qū)1號地項目一組團建設工程委托監(jiān)理服務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容東片區(qū)1號地XARD0036~0038宗地項目 (項目名稱)已由 河北雄安新區(qū)管理委員會改革發(fā)展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河北雄安新區(qū)管理委員會改革發(fā)展局關于開展容東片區(qū)1號地項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發(fā)(前期)【2021】1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
2.2項目實施周期如下:計劃開工日期為2021年3月14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22年9月14日,缺陷責任期24個月。
2.3監(jiān)理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完畢及缺陷責任期止。
2.4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全部土護降及地基處理、建筑、安裝、裝飾裝修、智能化、消防、電梯、室外市政、景觀綠化工程等施工的監(jiān)理服務,并配合項目與雄安新區(qū)規(guī)劃建設BIM管理平臺的數據對接及項目在雄安新區(qū)大數據的應用,包括但不限于對前述范圍的工程建設質量、進度、造價進行全方位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全面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綜合協(xié)調,并進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法定職責等其他要求按國家和地方建設工程監(jiān)理規(guī)范執(zhí)行。
2.5質量標準:合格。
2.6工程內容:本項目四宗地規(guī)劃總用地面積123812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為4794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3444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約135000平方米。建設內容包括商務辦公、商業(yè)以及廣場、城市公園綠地。
項目建設內容應按照雄安新區(qū)關于智能城市建設的相關要求,需充分考慮數字化、智能化。以大數據為基礎,全過程產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數據需統(tǒng)一接入雄安新區(qū)規(guī)劃建設BIM管理平臺。
2.7項目投資估算/概算:本項目建設投資約 668278.39 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約 339674.58 萬元。本次招標一組團合同估算價約612.0216萬元,二標段合同估算價約538.5432萬元。
2.8本項目的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劃分 2 個標段。其中:
一組團:XARD-0036、XARD-0037、XARD-0038等3宗地,本標段建筑面積約255009平方米,本標段建安工程費約147362.52萬元。
2.9本招標文件中未做特殊說明的部分,均適用于全部2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 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房屋建筑工程監(jiān)理甲級或工程監(jiān)理綜合資質。
(2)業(yè)績最低要求: 投標人近五年(從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驗收報告的時間為準)至少獨立承擔過1個已完成的單個項目建筑面積在10萬平方米(含)以上或單個項目投資金額在5億元(含)以上房屋建筑的工程監(jiān)理業(yè)績 。
(3)總監(jiān)理工程師最低要求: 具有住建部頒發(fā)的房屋建筑工程專業(yè)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單位與投標人一致。并具有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應提供本單位投標截止之日之前最近連續(xù)六個月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因疫情影響不能提供連續(xù)六個月社保證明材料的須提供疫情情況說明并提供近期不少于連續(xù)3個月的社保證明),年齡不超過55周歲。
(4)信譽要求:
①本項目對被雄安新區(qū) / 機構評為嚴重失信企業(yè)且正處在信用評價結果公示期內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②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項目招標人評價為履約不合格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③本項目對近2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項目招標人實施的項目中存在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④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區(qū)政府有關部門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達到 / 次或累計罰款 / 元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⑤本項目對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或者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正在接受雄安新區(qū)政府有關部門立案調查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情形:
a.投標人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b.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c.投標人單位負責人與同一組團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d.投標人與同一組團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e.投標人為同一組團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f.投標人為同一組團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g.投標人與同一組團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h.投標人與同一組團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i.投標人被依法暫?;蛘呷∠郯残聟^(qū)投標資格;
j.投標人被責令停業(yè),暫扣或吊銷執(zhí)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k.投標人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l.投標人在近三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監(jiān)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m.投標人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n.投標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o.在近三年內(從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有行賄犯罪行為;
p.近一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標人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q.投標人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等原因被給予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以“信用中國”網站()公布的處罰及處罰期限為準,未列明處罰期限的視同不在處罰期內);
r.投標人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資“失信主體”且在公示期內(以因拖欠工資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主體的為準);
s.投標人與同一組團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商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t.投標人在同一組團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中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u.根據《河北雄安新區(qū)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雄安公服發(fā)[2020]161號文,被雄安新區(qū)相關部門列入河北雄安新區(qū)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黑名單”且在限制投標期內的投標人;
v.投標人以弄虛作假方式騙取中標被給予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的;
w.投標人在雄安新區(qū)范圍內,因涉嫌圍標、串通投標被立案調查,尚未調查結束的;
x.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p、q、r條以“信用中國”網站()公布的處罰及處罰期限為準,未列明處罰期限的視同不在處罰期內。
上述法律法規(guī)禁止情形的評審方式為公開承諾制,接受社會監(jiān)督。若發(fā)現存在上述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情形,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在嚴格遵守“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的前提下可通過“交易平臺”在“投訴與答復”菜單中采用數字CA證書以加蓋單位電子印章的數據電文形式向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
(6)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其他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僅需提供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即可(均為復印件,無需提供審計報告附注)。
各投標人對多個標段提出投標時,同一投標人可以同時參與上述所有標段的投標,但在評標階段,評標委員會將按照標段順序(一組團至二組團)進行評審,最多可中其中1個標段,若投標人在前面標段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則在后面的標段中不再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各投標人對多個標段提出投標時,最多允許中標 1 (具體數量)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4. 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1 年 2 月 8 日 9 時 0 分0秒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 17 時 0 分 0 秒 項目聯系人:李楊
聯系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bid.powe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