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遼寧公司國能遼寧新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遼寧北票200MW風力發(fā)電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項目概況:遼寧北票200MW風力發(fā)電項目位于遼寧省朝陽北票市西部龍?zhí)舵?zhèn)及西官營鎮(zhèn),距離北票市中心約34km,距離朝陽市中心約36km。場址中心坐標東經120°20′56.23″,北緯41°55′3.95″。所選場區(qū)海拔619~1128m,屬于低山丘陵地貌,溝壑縱橫。本工程擬建 40 臺單機容量為 5000kW 的風力發(fā)電機組,裝機容量200MW,本項目年上網發(fā)電量為 493200MWh。擬新建一座 220kV 升壓站,安裝 1 臺200MVA 主變壓器,擬通過 1 回 220kV 線路接入現有的系統 220kV 變電站 220kV 側,配套建設儲能規(guī)模 10%,其中電化學儲能20MW/40MWh,場區(qū)內35kV 集電線路采用架空線路方式,本工程共8 回線路,集電線路進入220kV 開關站35kV 開關柜。線路亙長度為79km,全部采用自立式鐵塔。本項目場內道路總長62.7km,其中進站道路0.2km,新建道路46.8km,改建道路15.7km。
招標范圍:1.遼寧北票200MW風力發(fā)電項目發(fā)包采用工程總承包的方式,承包范圍為國能遼寧新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遼寧北票200MW風力發(fā)電項目永久性征地、施工期租地、拆遷補償、項目勘察、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設備監(jiān)造(含風機監(jiān)造)、工程調試、項目并網、項目整體驗收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征地、施工期租地、工程施工協調、施工用地附著物補償、青苗賠償、地方政府關系協調及相關手續(xù)辦理等工作;施工措施性臨時租地的協調及費用等;風電場、升壓站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勘察、設計;設備采購(包含滿足國能遼寧公司集控中心風場側匹配的硬件設備和軟件的采購、安裝及調試)、材料采購、運輸和管理;施工、調試、竣工驗收;所有場內、站內工程、升壓站施工準備與施工;儲能;設備安裝與調試;風力發(fā)電機組發(fā)、送、變電系統試運行、消缺和風機成功通過240小時,并網商業(yè)運行及竣工驗收,本工程相關的各專項驗收、聯合試運轉、并網及相關手續(xù)辦理等全部工作。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質量監(jiān)督、并網前技術監(jiān)督、保護定值計算、計量回路校驗、線路參數測試、啟動驗收、并網驗收、達標投產、并網安全性評價、水保驗收(含監(jiān)理、檢測、驗收)、環(huán)保驗收(含監(jiān)理、檢測、驗收)、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職業(yè)健康(設計專篇、驗收評價)、消防驗收、防雷接地、檔案驗收、竣工驗收、不動產證辦理以及國家、地方政府、電網公司要求開展的所有驗收及專項驗收等;上述驗收報驗文件的編制、咨詢、報審、承辦會議等、直至驗收通過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
2.工程的臨建設施用地(投標人的營地、材料堆場、施工便道、投標人擅自超出用地紅線產生的用地)由投標人負責辦理相關用地手續(xù)并承擔相應費用。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電、通訊、臨時設施由投標人自行解決。
3.由于風力發(fā)電機組設備由招標人單獨發(fā)包,風機大件運輸道路分界點以發(fā)包人提供坐標為準(坐標見附件),高速、國道、縣道由大部件運輸單位負責,其他由投標人負責。投標人負責規(guī)劃設備運輸方式及運輸路線,解決運輸路線上影響運輸的如架空線路(如光纜、輸電線路等)改造、遷移、橋梁加固、路面加寬、維護等涉及的協調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4.投標人負責一切運輸手續(xù)、交通道路許可手續(xù)辦理,解決施工現場與城鄉(xiāng)公共道路的通道,確定運輸方式和運輸通道,滿足施工運輸要求和尋找設備堆放場地,設備運輸車輛的拖拽、牽引,綜合協調設備生產、運輸、存放、倒運、保管,滿足設備連續(xù)吊裝要求并承擔相關費用。
5.投標人負責施工中發(fā)生阻工等的協調以及其它不可預見的事件的處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6.投標人需提交承諾函,承諾合同簽訂后10天內進場、30天完成征地并具備開工條件,如無法達到招標人上述要求,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支付合同金額(扣除儲能工程款及風力發(fā)電機組設備款)10%的違約金并全額返還招標人已支付的預付款,同時招標人有權從投標人履約保函中直接扣除前述款項。而且,招標人有權解除投標人中標資格、解除合同關系,且招標人無需向投標人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計劃工期:擬2023年8月30日開工;2023年年底前實現部分風機并網,實現2024年8月30日全容量投產,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各項專項驗收。(具體開工日期以監(jiān)理下發(fā)開工令日期為準,總工期不變)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風力發(fā)電)專業(yè)甲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承試一級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風電場EPC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若提供聯合體業(yè)績,則投標人須為聯合體業(yè)績的牽頭人并提供對應的聯合體協議),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100MW及以上風電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公司任命文件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100MW及以上風電EPC總承包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公司任命文件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100MW及以上風電EPC總承包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公司任命文件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8-05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8-1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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