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機場跑道及部分快滑養(yǎng)護工程-招標公告
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2023年哈爾濱機場跑道及部分快滑養(yǎng)護工程;
2.2本項目的建設地點: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
2.3計劃工期:自接到開工通知之日起20日內完成(具體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4招標范圍:包括對哈爾濱機場跑道及部分快滑瀝青道面進行霧封層養(yǎng)護及標志標識施劃,霧封層養(yǎng)護施工約8.4萬平方米、標志標識施劃約8000平方米,具體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2.5質量標準:滿足國家及行業(yè)現(xiàn)行規(guī)定、規(guī)范的“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機場場道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擬派項目經理須為在本企業(yè)注冊的民航機場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B證);擬派項目經理若有其他在建工程,須符合《民航局機場司關于進一步明確注冊建造師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有關意見的通知》的要求。投標人的主要負責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本項目須配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C證)。
3.4 信譽要求:1)投標人未被司法機關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以“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或“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為準);2)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擬派項目經理近三年(近三年是2020年1月1日至獲取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不存在行賄犯罪行為【本次招標所稱"行賄犯罪行為"是指各級人民法院判決書中(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為準)有判決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經理犯行賄罪的情形】。(以上信譽要求投標人需提供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的承諾函)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投標人須提供法人及公司股東信息網頁截圖(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或不存在違反本條規(guī)定的承諾,承諾格式自行擬定)。
4.獲取招標文件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8月31日9:00時至2023年9月4日16:00時購買
備注:投標單位沒有在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會員區(qū)后查閱公告
聯(lián)系人:馬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12
手 機: 18701298819, ;
電力公眾微信號:18701298819
相關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請登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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