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2024-2025 年度勘探勞務外委框架招標
項目地點:山東省
建設規(guī)模:巖土工程勘察的鉆探服務與物探服務
工期要求:計劃開工時間具體時間以發(fā)包方通知為準。
2.2 招標范圍
序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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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工期要求 |
信息服務費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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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勘測事業(yè)部 2024-2025 年鉆探勞務 外委框架(魯西北地區(qū)) |
巖土鉆探勞務(包含濟南、 德州、聊城、淄博) |
框架內項目具 體時間以發(fā)包 方通知為準 |
500 |
注: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第二卷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破產(chǎn)狀態(tài);
(3)經(jīng)營狀況良好;
(4)近 36 個月內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 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未被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未在“信用中國 ”網(wǎng)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 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6)對于公司紀檢監(jiān)察機構查辦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賄 企業(yè)以及行賄人實際控制的企業(yè),納入涉案供應商“黑名單”管理 的供應商,實行一票否決制。
(7)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2 專項資格條件
(1)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合同簽訂日期為 2021 年 2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 應具有相關電力 工程巖土勘察或鉆探的 3 項及以上業(yè)績, 并提供證明材料(合同首頁、含工程范圍和工期內容頁、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相關結算等)。
(2)投標人具備同時提供 8 臺及以上鉆機鉆探服務的能力。
(3)近 18 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chǎn)安全責任事故。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xiàn)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4 年 2 月 2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