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內蒙古能源公司察哈素煤礦加固煤巖體用硅酸鹽改性聚氨酯材料年度預測采購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內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伊旗煤電一體化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鄂爾多斯市境內,距伊旗約35km,距東勝區(qū)70km,距包茂高速約15公里。目前在運布連電廠2×660MW級空冷燃煤發(fā)電機組和察哈素煤礦年產1000萬噸大型現(xiàn)代化煤礦項目及配套的選煤廠。
2.1.2招標范圍:煤礦加固煤巖體用硅酸鹽改性聚氨酯材料暫定數量為260噸。
2.1.3計劃工期(施工)/服務期限(服務)/交貨期(貨物):本項目為年度預測項目,煤礦加固煤巖體用硅酸鹽改性聚氨酯材料的供貨數量為暫定用量。合同期限一年或實際用量達到合同金額,以二者先到為準,合同自動終止。接到招標人通知后20日內到貨。
2.1.4交貨地點:察哈素煤礦
2.1.5質量要求:具體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所投產品的有效的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內(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個合同金額在50萬元及以上煤礦加固煤巖體用硅酸鹽改性聚氨酯材料的銷售或供貨合同業(yè)績2份及其對應每個合同至少一張發(fā)票。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發(fā)票掃描件須包含發(fā)票號碼、開票日期、不含稅金額等信息,每張發(fā)票清晰可辨且須與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查驗平臺查驗結果一致,并須提供每張發(fā)票對應的網站查詢截圖。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3-19 08:3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3-25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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